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 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2 月餐饮服务
二、项目编号:FY2023FS0017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3年1月31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质疑事项1:
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1)本科学历3分;注: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信网官网查询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这两项存在毕业了20年的人员很难查询得到)。
答:此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
企业荣誉
2.自2017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下属单位颁发的“食安品牌认证”的荣誉或奖项,得3分;
3.自2017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类”的荣誉或奖项,得3分;2-3项,一般做餐饮劳务承包和食堂托管服务单位的,很少去办理的
答:此2、3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第50-51页评分项,企业荣誉部分第3条原文: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下属单位颁发的“食安品牌认证”的荣誉或奖项,得 3 分;
第4条原文: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类”的荣誉或奖项,得 3 分
第6条原文: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供应商连续四年获得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烹饪协会)颁发 的“中国团餐百强企业”荣誉的,得 3 分,提供不全或发证机关不一致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此三条评分项里的荣誉已经出现具体荣誉的名称,有量身定制,故意制造门槛的嫌疑。且“中国团餐百强企业”荣誉只有中大型公司才能获得,把这个荣誉作为特定加分项,很多小、微企业实力薄弱,无法获得该奖项,有违国家帮扶小、微企业的政策。有违招标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的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答:此项第3条:按招标文件执行;第4条:按招标文件执行;第6条详见变更公告。
日期: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