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3000027(0868-2342ZD033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食堂保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技术部分原第9-11项评分内容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9 | 人员薪资待遇承诺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人均薪资待遇(指包含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高温补贴等综合待遇)不低于7266元/月,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人员发放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10 | 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 10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0%分; 2.具有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25%分; 3.具有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5%分;;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三级或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得20%分;; 5.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20%分。 1-5项合计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3.如涉及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 4.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11 | 团队人员(负责人除外) | 10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高级中式烹调师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40%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二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60%分。 同一人同时满足上述2点要求不得重复得分,仅计取该人员可得最高分值,1-2项合计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3.如涉及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 4.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二、商务部分删除原第4项“供餐智能化管理系统”评分内容,原第1-3项评分内容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体系认证证书。 上述认证证书每提供有1个得20%分,最高100%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 | 经营业绩 | 9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食堂管理服务业绩,且服务就餐人数超过800人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5%分,最多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的证明文件等。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3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餐饮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协会颁发的团餐相关荣誉证书得50%分; 2、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餐饮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协会颁发的食堂示范单位或绿色食堂相关荣誉证书得50%分; 1-2项累计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获奖证书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更正日期:2023年2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请各投标人按变更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8号
联系方式:0755-28910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808 zdzb_015@foxmai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5-82786018/82786038转808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SZDL2023000027-A]2023年食堂保障服务项目.SZ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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