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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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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分散采购)

招标详情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huaian.gov.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2023010004-JK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68万元

(四)最高限价:

食材类别

最高优惠折扣率

备注

肉类

发改委价格折扣率: 90 %

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 85 %

特价、促销商品除外

蔬菜、水果类

发改委价格折扣率: 85 %

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 80 %

特价、促销商品除外

干货、调料品

发改委价格折扣率: 95 %

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 90 %

特价、促销商品除外

水产品、冻品

发改委价格折扣率: 90 %

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 85 %

特价、促销商品除外

面粉

发改委价格折扣率: 95 %

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 90 %

特价、促销商品除外

大米

发改委价格折扣率: 95 %

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 90 %

特价、促销商品除外

食用油

发改委价格折扣率: 95 %

超市/电商平台价格折扣率: 90 %

特价、促销商品除外

(五)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经见证之日起一年。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17:30)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投标人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 CategoryNum=005007)。

备注: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见前附表不见面开标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3.“不见面交易”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景会寺对面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开发区徐杨路12号

联系方式:潘主任 电话:0517-83579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联系方式:刘工 电话:0517-8393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7-83930178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条。

采购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