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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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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示

招标详情

招标需求公示
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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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招标文件

(自行采购)

项目名称:U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编号:202305

2023年2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深圳市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决定对U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U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U202305

二、招标项目名称:U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U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无具体预算金额。

四、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报名、提供资格材料预审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U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至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及资格证明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茶光路1085号农业科技大厦8楼810室。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

4)中小企业证明相关材料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资料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3、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标书提交时间:U2023年2月20日上午10:00时前U(北京时间)

七、开评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八、开评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茶光路1085号农业科技大厦8楼809会议室。

九、其他要求:

1.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招标人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2.投标人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4.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官网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官网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中标结果公示)。

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对已领取了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而又未在开标前以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邮 编:518000

电 话:82286363

联系人:张伟彪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

U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并遵守以下条款:

1.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要求,进行项目报价。

2.开标之前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有任何疑问,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开标前未提出疑问,视为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

3.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联合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签署的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投标承诺书;

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4.开标一览表;

5.技术和商务要求条款投标情况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营业执照;

8.投标人具备能提供此类服务的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9.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人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装订密封(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一并放入密封文件内),并在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壹正壹副(壹式贰份)。

三、评标办法:

1.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详细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1

价格

20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值,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折扣率)×20

采购人根据深圳市中农网数据价格或周边市场价格确定配送物资价格。

(投标折扣率是固定唯一值的;为避免价格恶性竞争,让食材的安全与质量得到保证,请投标人结合深圳市中农网数据价格标准或周边市场价格及自身成本填报合理的投标下浮率,采购人履约检查会严格按照深圳市中农网数据价格标准或周边市场价格及投标折扣率执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且本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2

技术服务部分

35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服务方案

20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货源、采购渠道;

2、配送服务计划(包括配送流程、客户沟通、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专业性意见及合理化建议等);

3、品质监控;

4、日常管理组织;

5、规章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包括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

(二)评分依据:

服务方案内容具备以上五点得20分,具备其中四点得16分,具备其中三点得12分,具备其中两点得8分,具备其中一点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

团队人员

10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1、每提供一名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每提供一名具有食品检验员(工)(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以上合计最高得10分。同一个人有多个证书,只能算其中一个证书的分数,不重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备查;

2、若人员证书为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则还需要同时提供该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3、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作为证明依据;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

仓储安全

5

专家打分

为考察供应商的食材情况,供应商对厂房操作车间、仓库及冷库(含冷冻、冷藏)进行定期消杀消毒,投标人具有消杀消毒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己组织进行过往消杀消毒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与第三方消杀消毒机构签订的消杀消毒合同的得满分。

证明文件:

1、投标人自己组织进行过往消杀消毒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与第三方消杀消毒机构签订的消杀消毒合同复印件;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5

专家打分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3、具有诚信管理体系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备查;

2、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中查询的有效证书信息截图;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证书、查询截图以及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有效的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专家打分

(一) 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每具有一个食材配送类采购项目,且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得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

1、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

2、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

配送保障能力

1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自有或者租赁的冷藏(或冷冻)车辆,每提供1台冷藏(或冷冻)车辆得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的同时提供①车辆行驶证(年审在有效期内);②车辆购置发票,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③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

2、租赁的同时提供①车辆行驶证;②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③提供车辆租赁合同;④出租方的车辆购置发票;

4

第三方检验检测情况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2年10月份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由具备CMA 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以下食材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印有CMA或 CNAS标志,每份报告的检测项目均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检测内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的:

(1)海产品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铅、镉、无机砷、氧氟沙星、隐性孔雀石绿、甲硝唑、呋喃西林代谢物、组胺、挥发性盐基氮;

(2)肉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五氯酚酸钠、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噻唑、非诺特罗、磺胺甲氧嗪、克伦特罗、喹乙醇、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甲硝唑、利巴韦林;

(3)禽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五氯酚酸钠、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类(总量)、尼卡巴嗪、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汁)、氯霉素、恩诺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4)水产品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铅、镉、无机砷、隐性结晶紫、隐性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5)水果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镉、砷、总汞、甲胺磷、氧乐果、抗蚜威、氟啶脲、治螟磷、炔螨特、腐霉利、克百威、水胺硫磷、阿维菌素;

(6)蔬菜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倍硫磷(以倍硫磷、倍硫磷砜、倍硫磷亚砜合计)、滴滴涕、六六六、铅、镉、砷、总汞、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水胺硫磷、阿维菌素。

提供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5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

2、提供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进行查询;

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资质证书;

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如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需提供所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5

诚信情况

5

专家打分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四、其他

1. 开标结束后将在我院官网栏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对外公示U 3 U日内无异议的中标人,则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考核确定。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考核符合合同续期标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

五、合同一般条款

付款方式:配送款项次月结算,结算结果经双方认可并由乙方出具有效发票后15日历日内,采购人将上月货款以转账方式转入供应商指定的账户。相关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1.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投标承诺书;

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4.开标一览表;

5.技术和商务要求条款投标情况表;

6.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3年2月9日

{C}第三部分 {C}{C}{C}{C}
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

配送服务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服务概述

项目名称: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为保证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就餐问题,现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供应商承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二、配送范围

包括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干货、杂货、调配料、冻品、水果、粮油等餐厅常用食品材料。

三、配送地点

1、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红格社区黄阁路359号黄阁翠苑饭堂

2、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95号龙福一村饭堂。

3、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金牛商业大厦西侧二楼饭堂

四、项目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

所有送货产品必须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证齐全;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当天12小时内收成,当天必须提供检测报告书,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每天提供厂商的原始单据复印件《深圳市肉类屠宰出厂单》、《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当天12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要求必须来源于肉联厂提供的肉);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查后合格的货品。

如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出现一次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总价的10%;达到三次不符合要求的,解除其供货合同。

2、数量要求

供应商和采购方工作人员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要求,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送货时间要求

一般为当地上午5:30前将采购方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使用方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方如送货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提出一次书面警告,并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承诺并作出整改;再次发生此类情况,采购方将直接与供应商解除供货合同。

五、项目服务需求

1、此招标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2、要求所送肉类、海鲜类必须保鲜运送。

3、要求每日有一名公司人员对食材进行粗加工(改刀、清洗等)。

4、送食材时保持地面清洁,易融化的食物合理处理(用带槽子的小板车运输)。

5、配合招标方食堂管理制度。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一年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考核符合要求,经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继续与其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则不予续签。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70%,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70%×实际供货量】。

2.投标折扣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100%,不能为负数或零。

3.投标折扣率的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税费。

4.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该类别所有产品单品。

八、项目结算方式

1、蔬菜瓜果类、鲜肉类产品根据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每月15号粗加工报价表确定各项物资的基准价,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2、除蔬菜瓜果类、鲜肉类产品外,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其他 类别产品直接按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每月5、15、25号粗加工报价 表取三天的平均值确定的价格结算。

3、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结算时价格=市场价*折扣率

4、配送款项次月结算,结算结果经双方认可并由乙方出具有效发票后15日历日内,采购人将上月货款以转账方式转入供应商指定的账户。如因采购人上级或相关部门审批程序等原因导致款项支付延迟,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九、其他相关要求

1、配送服务方案:应当具有完善的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物流配送及配送到我中心后食材处理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

2、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投标人必须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修改原有内容,并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因食品质量安全出现的问题,中标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政治、法律、经济责任。

附件1

投标承诺书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U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并完全接受贵方与招标公告一并发出的“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接受项目的招标标书方案;并同意中标后按照贵方“投标人须知”确定的原则与贵方签订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供应的物品符合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3.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4.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 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投标承诺书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司在参与贵院此次采购过程中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拥护国家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决策,自觉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3.不向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和采购部门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在采购过程中不与招标人代表私下协商谈判;

5.不与招标人代表、采购部门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6.保证公平竞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

7.自觉维护院采购市场秩序,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和排挤其他投标人;

8.按照采购内容和标准,在规定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14T合同14T;

9.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不与招标人代表私自更改合同或降低合同标准,损公肥私。

10.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如违背上述承诺,自愿被取消投标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被禁止参与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活动并按有关法律、14T法规14T、规章和14T制度14T的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釆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釆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釆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釆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釆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釆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釆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釆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釆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釆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釆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釆购资格,处釆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釆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釆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名称: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小 写

大 写

1

投 标 总 报 价

2

服 务 承 诺

3

说 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技术和商务要求”中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技术和商务要求条款投标情况表

序号

招标人要求内容

投标人响应情况

带“★”条款(如有)

1

2

带“▲”条款(如有)

1

2

一般条款

1

2

备注:投标人对“第三部分 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应当是“完全响应,无偏离”,“不响应”或“部分响应”作废标处理。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单位的_农检东部中心、动物疫控东部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备注:

1、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