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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健康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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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锦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比选的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开展锦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比选的公告


按照锦江区卫健局工作安排,由区疾控中心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

锦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二、采购编号

JJCDCCG2023001。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一)比选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为锦江区卫健局、锦江区疾控中心职工食堂提供食材及配料配送服务,包括:

预包装类: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副食品(含调味品、干杂食品)、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果蔬、水产品(仅限:淡水鱼的鲢鱼、草鱼、鲫鱼、鲤鱼、鲈鱼,海水藻类的海带、紫菜)等;

(二)服务期限:一年(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即选定一家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推荐综合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综合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进行比选。

在比选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选人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第二中选候选人确定为中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从业资质,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一定的营业规模(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从业人员健康证);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三)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服务能力的有效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或还在服务期内的食材配送类项目合同,如为框架类合同则须附经双方确认的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或招标预算金额,或银行转账单以确认合同金额,否则不作统计);

(四)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能提供切实可靠的配送服务、售后服务,提供食材可追溯证明;

(六)配送商家交货进度能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需要,确保及时有效处置食堂临时性需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表中应包含:

1.预包装类: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副食品(含调味品、干杂食品)、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2.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鲜蛋、蔬菜、水产品(仅限:淡水鱼的鲢鱼、草鱼、鲫鱼、鲤鱼、鲈鱼,海水藻类的海带、紫菜)等;

(二)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三)在比选过程中,评比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比委员会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比选,其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

七、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应包括本文第五项中提及的所有佐证资料,此外三年内有类似工作经验或其他团队优势者可一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报送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3年2月16日下午17时,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时;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309室 (注: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密封袋上显著位置注明“采购编号:JJCDCCG2023001”。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八、比选流程

区疾控中心将于2023年2月17日(如遇特殊情况,另择时间)组织开展本项目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将在中心官方网站公告。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采购公告通过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唯一官方网站(http://www.cdjjcdc.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221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84411514);

监督电话:84412991。

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