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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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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2-1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委托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招标编号:ZGGJ-LN002-2302107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阜新市分行、阜蒙县支行、彰武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采购预算金额为138.21万元,其中市分行95.63万元,阜蒙县支行18.53万元,彰武县支行24.05万元。本项目划分为6个分包,以各包实际采购额为准,详细情况见下表。

合同期限:一年。

分包号

实施区域

采购品目

预算金额

包1

阜新市分行

米、面、油、杂粮等

10.63万元/年

包2

阜新市分行

蔬菜

25万元/年

包3

阜新市分行

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里脊、排骨,脊骨、大棒骨、前曹、后丘、猪蹄、猪头 下货等)

35万元/年

包4

阜新市分行

预包装食品(冷冻食品、海产品、鸡货、鸭货等)

25万元/年

包5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行

米、面、油、杂粮、鱼、肉、蛋、蔬菜、调料等

18.53万元/年

包6

彰武县支行

米、面、油、杂粮、鱼、肉、蛋、蔬菜、调料等

24.05万元/年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投标,兼投兼中。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各包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

(2)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文件需按分包分别制作并按分包分别递交。

(3)各分包中标人数量均为1家。

(4)最高投标限价:100%。

以当日本地食材主要供货市场的市场价为基准,报折扣。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1.2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2.1.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的单位可不提供,如属于此类,须提供不需取得许可证的说明函(承诺函)。

2.1.4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1.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的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6 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的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投标人需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承诺所提供食材均具备相应的《食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储银行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储银行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储银行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储银行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1日,北京时间9:00 至11:30,13:30至16:0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包)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上传至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404L9yF(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10

项目负责人:程加信 13998831761、13998831761@163.com

投诉联系人:王华、吉涵024-88668867

开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账 号:33010031092000396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