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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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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经营权对外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就“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经营权”采用现场公开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承包经营服务方案。

一、经营项目的名称、目的

(一)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经营权。

(二)目的:确定承包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经营权(承包时间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管理小组与中标承包企业具体协商,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次经营的要求及其它条件:

1.经营者必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从事餐饮或食品配送行业的相关资质。

2.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并于从事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的餐饮服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3.经营单位派遣到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

4.经营者必须为饭堂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5.取得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的经营权后,未经同意不得中途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6.经营者应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如有火灾、食物中毒、因食品卫生问题或饭堂经营服务不善引发事端等事故(情)发生,经营者负全责,给医院等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经营者除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还应赔偿医院的损失。

7.本项目实行包餐制,除厨房水、电费用外,餐标总额包括每餐的所有成本。

8.医院现有的设施设备,承包方可无偿使用;经营期内经营者需承担各种设备设施的年审、年检;合同期后需归还医院;如需完善饭堂硬件设施,承包方负责带资完善硬件建设,合同期满装修投入归医院所有,承包方不得进行拆卸;承包方自资购置的移动硬件设备设施归承包商所有。

9.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的工作人员由经营者根据实际工作量与雅瑶分院等服务单位协商后统一派遣,饭堂的所有工作人员不与雅瑶分院等服务单位构成用人关系,经营者要与派遣到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的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有意向竞标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经营权的企业,可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向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办公室提供以下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食品卫生许可证;

(六)承包方案(具体包括:在不同餐标区间内可提供选择的菜式、饭堂日常管理方式方法、自身优势及以往承包经验等)。

以上文件除原件外,其余复印件均需盖公章,封口处盖公章密封,由雅瑶分院单位饭堂管理小组审查,上述三原件即时返还。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文件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办公室。地址: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70号。

联系电话:8282080

承包评分时间:另行通知

承包评分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

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投标企业需在三家以上,方可开标评分。


鹤山市人民医院雅瑶分院

2023年 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