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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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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JGXD2023-BC001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3-02-20 11:18
  • ● 项目编号: XZP2023022000005
  • ● 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条件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JGXD2023-BC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见后);
(7)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要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2-20 09:00 至 2023-02-24 17:00
获取方式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本次磋商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3-02 14: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3-02 14:00
开标地点 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2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磋商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XD2023-BC001
采购预算:按照单价采购,根据“张家港相知价格”网站公示的城镇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不在公示范围之内的,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认可的市场平均价格)。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的服务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见后);
(7)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要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00至2023年02月24日17:00止
2.地点: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本次磋商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请各报名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3月02日14:00
2.地点: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时间:2023年02月27日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2.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及项目相关情况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3.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4.本次采购的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只有至代理公司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06号
联系人:
黄主任
电话:
0512-5537078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港市勤星路西溪花苑北门19幢189号二楼
联系人:
徐晨
电话:
0512-58647780
电子邮件:
xdzx_7780@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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