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大连长丰接待中心2023年度果蔬、肉类、水产品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LCF202305-FZ
项目名称:大连长丰接待中心2023年度果蔬、肉类、水产品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A包:蔬菜、水果;B包:肉类;C包:水产品。
暂估供应量:330万元 (A包:110万元;B包:120万元;C包100万元)
基准价及最高限价:
基准价
A包:果蔬类所供产品参照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网(http://124.93.228.152:8090/),以发布价格信息中双兴批发市场各类蔬菜的平均价格(30天为一个周期)作为下一个月度各类蔬菜的基准价。
B包肉类、C包水产品类产品以大连地区指定的大型商超(在华润万家、大商新玛特、沃尔玛、麦德龙中随机选择3家)同类同质商品询价当日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
若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信息或各大商超均无此品类商品,以大连地区农贸市场(双兴批发市场、新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同类同质商品不少于3家的询价当日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
重大节日(春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等按当日农贸市场同类同质商品询价当日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定价时间:以月度为一个定价周期,每月20日至25日(随机选一日)开展现场询价,确定下月基准价。
最高限价1.A包:折扣系数0.89,即以基准价为基础,折扣系数不得高于0.89;
2.B包:折扣系数0.9,即以基准价为基础,折扣系数不得高于0.90;
3.C包:折扣系数0.9,即以基准价为基础,折扣系数不得高于0.9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招标内容与投标价格不变、且对产品新鲜度、服务态度、配送时效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服务期最后一月),合格后,招标人可与中标人签订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分别投三个包,评标顺序为A包、B包、C包,为保证多元参与、充分竞争,在A包被评选为推荐中标人,则在B、C包评标时不会被评为推荐中标人。(若A包推荐中标人在B、C包评标中得分排名第一,则推荐中标人依次顺延;B包推荐中标人在C包评标中得分排名第一,则推荐中标人依次顺延)。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可以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项目转包;
(5) 在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①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等。
②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④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B包肉类、禽肉类投标人须为源头生产企业,或者具备源头生产企业的经销代理权。源头类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包括屠宰、分割、加工等设计生产加工的内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与源头企业合作的供应商,需提供该源头生产企业对该投标人的经销代理授权证明(加盖源头企业公章)及源头类供应商营业执照(包括屠宰、分割、加工等设计生产加工的内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材料扫描件进行获取: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半年及以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费须以公司电汇方式至招标人银行账户,须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名称(A包、B包、C包)、汇款用途)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dlcf5706@163.com,经招标人确认提交后,发售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只开具收款收据)。投标人须按照如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形式:电汇账户名: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空港支行账号:301278101962
备注:注明“项目名称(A包、B包、C包)、汇款用途”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只接受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仅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平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联系方式:0411-62978436/13841140234
联系人:章工
招标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招标活动的廉洁建设,规范交易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在大连长丰接待中心2023年度果蔬、肉类、水产品食材采购项目 (编号:DLCF202305-FZ)的招标工作中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标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不与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搞“暗箱操作”;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不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3、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
4、在各环节都恪尽职守,不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亲友、领导、同事或投标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接受或暗示投标人(供应商)实施馈赠、赞助、回扣、辛苦费、宴请、聘任或其它好处等非法行为。
如发生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不诚信行为,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