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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乌鲁木齐市残疾儿童慈爱医院、乌鲁木齐市慈爱学校、乌鲁木齐市第120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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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上半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上半年度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3-02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上半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牛羊肉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牛羊肉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蔬菜、水果、冷货、鸡肉、鸡蛋、调料及副食品、牛奶、酸奶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蔬菜、水果、冷货、鸡肉、鸡蛋、调料及副食品、牛奶、酸奶,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方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招标人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网站查询结果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乌市新市区康复路269号

联系方式:0991-397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方式:13579902431、13699912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春

电 话:13579902431、1369991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