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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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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承包项目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食堂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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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 20230227102202545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3-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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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3-02-27 10:30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四、招标范围、内容与要求

    1、食堂使用的水、电、燃气费用由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在经营管理期限内,为工厂职工提供日常餐饮服务。

    2、工厂膳食管理服务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服务要求逐条响应或承诺,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1)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物料采购必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

    (3)价格合理、品种、口味应适合多种消费人群;

    (4)营养膳食满足就餐要求,确保供应、配送及时;

    (5)食堂设备、设施得到及时维护、保养和添置,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确保运行安全;

    (6)必须配备相应的厨师、服务员等工作人员,确保人员架构合理,员工最大年龄不超过男性55、女性50岁;

    (7)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上岗证,人员技术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

    (8)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责任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均由中标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9)食堂保障解决职工中班、晚班、特殊情况(如生产协调、外来人员接待);

    (10)招标方提供现有的电脑刷卡系统,用于职工就餐消费结算,电脑刷卡系统日常维护及升级由招标方管理;

    (11)食堂收费由双方协商定价,须符合物价、税务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定价需报请招标方备案,接受监管,增值税发票由中标方提供;

    (12)食堂室内外安装的设备、设施、装饰、灶具及就餐桌椅中标方在经营期间如对以上物品造成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如中标方需对食堂进行改造,需报招标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且费用由中标方负责。除工厂提供的设备物资清单以外,食堂经营所需的餐具、用具等更新添置、维修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五、费用计取

    1、中标方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由招标方提供账户,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相关约定退还。

    2、 中标方每月向招标方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

    (1)标书递交时间:2023年 3 月 3日下午14:00-15:00;

    (2)标书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汤口路36号

    2、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招标方不对因此所造成的任何后果负责。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下列内容装订成册,认真按照格式填写全部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满足服务需求的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具体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4)优惠条件及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负责。如经审查有虚假行为的视其投标无效。如已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七、服务承诺及要求

    (一)服务承诺

    1、投标人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方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 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4、服务过程中需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中标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方的日常监管;对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消防等隐患有权要求中标方限时整改;定期检查食堂内外环境卫生、设备维护保养、餐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检查卫生以及库存食品的质量和存放周期;定期对食堂进行考核评估并检查。

    2、中标方必须保证向招标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主、副食品品种丰富,质量优良,营养卫生。经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及其它责任事故(包括殴打、谩骂员工、失窃、火灾等)经确认为中标方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方同时终止中标方的经营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食堂的食品窗口经营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严格做到净菜(初加工后)进入食品窗口,严格做到统一采购、统一洗消、统一管理的“三统”原则。

    4、对照国家相关部门和采购人的管理要求,经营过程中如违反有关规定,招标方有权按约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5、中标方不得私自改变食堂布局和固定设施,装潢和出新要经招标方同意,厨房设备及餐具由招标方提供。餐厅内不得从事招标方规定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私自对外单位人员提供堂食、送餐等服务。也不得从事与本食堂餐饮无关的任何商业广告宣传。

    6、中标方对外不得使用“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或“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食堂”或其他类似的名称,否则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7、中标方对中标方服务进行每月考核,如第一个月考核低于80分,对中标方予以警告;连续2个月低于80分,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如连续3个月低于80分,招标方将终止协议。

    8、中标方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端正经营态度,坚持为公司职工服务的经营方针,合法经营,严格恪守以下要求。

    9、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10、水、电、气全额使用,由招标方支付。

    11、中标方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费、办理健康证、培训及工资保险等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12、中标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工商、税务、卫生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招标方的管理,如因中标方违反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赔偿。

    13、中标方应确保安全稳定、正常运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中标方的原因导致安全或其它各类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方自负。招标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14、中标方安排到食堂的工作人员如有更替,需第一时间向招标方报备。

    八、服务要求

    最终中选单位在进行饮食作业时,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中选中标方的主要工作及要求有:

    1、负责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各项工作,接受招标方的管理和监督。

    2、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垃圾实行袋装,所需各种工具、材料以及劳保用品、员工保险等全部由外包单位负责。

    3、对于日常服务过程中招标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中标方须及时采纳并实施。出现突发状况时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有效处理。

    4、严格按照饮食卫生标准、流程执行。

    5、中标方应服从招标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招标方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6、中标方应服从招标方工作时间的安排,特殊情况下应配合招标方做好加班加点相关工作。

    7、中标方加强对所属员工的技能、安全等培训与遵纪守法教育。派驻的人员应确保身体健康,提供健康体检报告、健康证和相关保险证明的复印件交采购方备案。

    8、中标方负责自聘人员的薪酬及福利等,不得拖欠人员的工资。

    9、中标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要求:

    (1)统一工作服上岗,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应遵守招标方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

    (3)自觉爱护招标方的各项公共财物及设施,不得人为损坏和私拿招标单位的任何财物,一经发现,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追加中标方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中标方承担担保责任。

    (4)应遵守招标方安全规定,在工作当中以及上、下班途中,造成的任何事故,概由外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方更换服务人员,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及告知。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招标方有权提出更换。

    (6)中标方与服务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如发生劳动纠纷与招标无关。

    九、其他说明

    1、响应人需探勘现场,在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后进行报价,踏勘费用由响应人承担,统一现场勘察时间为2023 年3月1日13 时。

    2、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予承担。

    3、本文件中内容仅作为采购公示用,不作为最终结果,具体以合同为准。

    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 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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