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合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二、项目内容:
本溪市中级法院物业管理业务,包括物业人员管理,办公楼保洁服务,会议项目服务,保安服务,更夫、监控值班服务,办公楼维修服务,司机服务及其他有需求的物业项目等管理服务。
三、物业项目人员要求:
1.保洁服务人员17人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包括院墙及出入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法庭、健身房、电梯间及前室、荣誉室、值班室、开水间、活动室、淋浴间、卫生间、接待室、贵宾室、会客室、法庭、会议室、门卫、走廊及步行楼梯等及其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各值班室的被褥窗帘的洗晒,门窗玻璃的擦拭,冬季院内外分担区的除雪铲冰,卫生用品的更换,垃圾倾倒、门前三包、停车场及办公楼内外的消杀工作及临时性工作。
要求服务人员是经过正规培训上岗。
办公楼保洁服务人数:17人;
2.会议服务人员4人
负责办公楼会议室及餐厅服务,高中以上学历,女性,30周岁以下,1.65米以上,五官端正,性格外向,气质好,形象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经过专业培训。
3.保安服务人员6人
全天24小时保安服务(仅限前后门卫),所有保安员需持证上岗。
4.更夫服务5人,其中:
更夫服务人数:5人。
5.监控人员4人,其中:
中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中控监控室值班人员:3人;
14楼监控室值班人员:1人。
6.维修维护人员4人,其中:
泵房维修人员:2人;
专业电力维修人员:1人;
日常维修维护人员:1人。
7.驾驶服务9人,其中:
驾驶服务人员:不低于9人。
8.食堂服务人员8人,其中:
厨师:1人;
食堂服务人员:7人。
9.其他人员21人,其中:
物业管理员:1人;
业务服务接待人员:11人;
档案管理员:3人;
复印员:1人;
图书管理员:1人;
浴池管理员:1人;
收发员:1人;
洗衣工:2人。
10.本次招标人数控制在78人,可在总量范围内进行岗位人数调整。
四、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物业管理相关费用需求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
1.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提供物业服务的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而设定,最低为本溪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710元/月)。物业公司必须按照本溪市有关政策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商业保险费用(该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投保)。拟定物业人员78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月承担物业人员费用19.5万元。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岗位性质及工作强度,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进行工资调整。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实际在岗人数为准。
2.物业人员管理费,最高为每人每月50元。
3.按税务局要求承担物业税费。
4.物业人员服装费,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其他
1.以上外包服务申请签订合同期限12个月,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12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注: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以上原件需携带一式二份复印件(订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4、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