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度副食品供应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3-JLNWHB-W1001
三、 项目概况:
标包 | 标段名称 | 备注 | 服务地点 |
1 | 肉类副食品 | 年度采购预算980万元/年; | 保山、临沧及其他执行任务所需地点 |
2 | 蔬果类副食品 | 年度采购预算390万元/年; | |
3 | 干杂调料类 副食品 | 年度采购预算190万元/年; | |
4 | 牛奶及其他饮品类副食品 | 年度采购预算120万元/年; | |
1. 说明: 2. 采购品类、数量、金额、占比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 供货时间:协议周期为自供应开始之日起1年。 4. 商品要求: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5. 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可同时参与其中2个包段的报名,且只能中标1个包,依照包号评审顺序决定。 6.报价方式:本项目包1至包4报价方式均为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在市场价的基础上统一报下浮率,且下浮率<10%视为无效报价;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或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通过证券、投资、结算、资产管理等公司将投标企业串联的但不具备股东关联、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视为具备关联关系,其余情形一律视为具备关联关系,企业之间存在管理、控股、关联等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在履约过程中不同标段中标供应商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的,应主动报告且由相关企业自行协商其中一方终止合同,由相应标段预中标供应商按排名接替供应)。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包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与合作厂商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包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包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包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地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企业资质,审计报告,公司人员管理及关联情况,配送能力、仓储能力和物资筹措能力,检验检测场所、设施设备、报告等,经招标人现场实地考察合格后才具备投标资格,所有资料投标人均应提供原件进行审查。
3.在我部(招标人)中标连续供应副食品超过1年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根据采购单位有关规定,已被纳入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上一级违规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3月1日09:00时至2023年3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报名。
(1)若投标人之间出现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代理公司在报名截止后统一通知各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最终投标主体,若在2023年3月7日17:00前未确认最终投标主体的,将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最终投标主体。
(2)招标人将安排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对报名的所有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经招标人考察后,对符合招标人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如下材料(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zhaojunlin@sinochem.com):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资格证明(加盖鲜章);
(4)生产或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加盖鲜章);
(四)平台操作指引:
(1)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2)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二)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一致。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86088320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04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俊霖、李哲淏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911319401、18110123554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zhaojunlin@sinochem.com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