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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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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FZ-2023-2-1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德润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太山路1号职教园区内

成交金额:1898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

文件

详见招标

文件

合同签订后一年

完全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淮海路

电话:0561-6077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北方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濉溪县岱河路57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1330561610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淮海路

电话:0561-6077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北方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濉溪县岱河路57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133056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