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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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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38

二、项目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鲜盛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1719)

中标(成交)金额:377,946.8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1、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位于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职工总人数101人。 2、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3、食堂标的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性的要求:

服务要求:(1)食堂年预算总额为叁拾柒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378750.00元),按季结算(最终以实际人数结算为准) (2)供应商必须按时为采购人提供早、午餐食,制定周菜谱,每天菜谱不得重复,并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早餐标准,主食、鸡蛋、粥、四种拌菜;午餐标准:主食、(米饭、面食)、一荤、二素、一拌菜、一汤。 (3)合同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合同期间内厨房设备的正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遇必须添置或更换的设备时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 (5)合同期内不得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动,若须改动需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合同期满后,供应商不准拆除,改动所有项目。 (6)合同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供应商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 (7)供应商负责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整改及办理食堂工作人员卫生证件。 (8)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淑华、李英杰、杨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件规定计费。不足6000元按照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

联系方式:024-88716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3甲号(702)

联系方式:024-31936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宇行

电 话:1814173368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津桥街道食堂外包采购文件(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鲜盛食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jpg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