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T20230039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劳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梵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官塘村 中标(成交)金额:250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枞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劳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轮服务期为2年,但合同一年一签。每季度向职工发放食堂满意度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与考评,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且中标人确无违约行为的,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否则第二年合同不再续签,将重新对外招标。中标人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朱辉宁、范玉宽、尹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实施时间段 | 1 | 安徽建务商贸有限公 司食堂承包 | 12000元/每月 | 安徽建务 商贸有限 公司 | 安徽梵葵 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日 至2023年12月1日 | 2 |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承 包 | 5%的营业额为承包费 | 江苏省苏 中建设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 安徽梵葵 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 2021年7月1日 至2026年7月1 日 | 3 | 合肥来阳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食堂承包 | | 合肥来阳 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 安徽梵葵 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1日 至2026年8月1 日 | 4 | 陕西建务物资工贸有 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单 位食堂承包 | | 陕西建务 物资工贸 有限公司 安徽分公 司 | 安徽梵葵 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30 日至2023年6月 30日 | 5 | 安徽霖通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食堂承包 | | 安徽霖通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安徽梵葵 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20 日至2024年6月 19日 |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3号,联系电话:177 0562 8286;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枞阳镇湖滨路1号6楼,联系电话:0562-3216700)。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枞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3号 联系方式:177 0562 8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1号6楼 联系方式:0562-3216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77 0562 8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