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TYC(竞谈)2023-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 购 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采购办制
二0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
一、项目采购清单 1
二、供应商资质 1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1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会议时间、地点 1
五、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2
六、监督管理 2
七、解释权 2
第二篇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3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9
一、服务时间地点 9
二、 投标报价 9
三、付款方式 9
四、其他 9
第四篇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法 10
一、资格审查 10
二、评标方法 10
三、无效投标条款 11
四、废标条款 11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2
一、投标费用 12
二、投标文件构成要件及顺序 12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3
四、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13
五、履约保证金 14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处置 14
七、谈判会议程序 14
八、采购结果公示 16
九、合同签订及备案 16
十、合同的终止 16
十一、其他 17
第六篇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格式及附件 18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
一、项目采购清单 1
二、供应商资质 1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1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会议时间、地点 1
五、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2
六、监督管理 2
七、解释权 2
第二篇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3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9
一、服务时间地点 9
二、 投标报价 9
三、付款方式 9
四、其他 9
第四篇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法 10
一、资格审查 10
二、评标方法 10
三、无效投标条款 11
四、废标条款 11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2
一、投标费用 12
二、投标文件构成要件及顺序 12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3
四、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13
五、履约保证金 14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处置 14
七、谈判会议程序 14
八、采购结果公示 16
九、合同签订及备案 16
十、合同的终止 16
十一、其他 17
第六篇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格式及附件 18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经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研究决定,对铜梁区人民医院 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谈判。
一、项目采购清单 (一)项目名称: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TYC(竞谈)2023-001;
(三)服务期限:3年;
(四)成交人确定办法:谈判最高价。成交人每月缴纳给医院的经营服务外包费用必须 13800元(壹万叁仟捌佰元)。
二、供应商资质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卫生经营许可证》;
2.拟任厨师团队的厨师要求全部具备厨师资格证。出具厨师团队人员名单及厨师资格证证明资料。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lxrmyy.net/)上免费下载。
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6采购办公室。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 3月8日17:00(工作时间内)。
报名所需资料: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格式中报名表内所需资料填报后,于2023年 3月8日17:00前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6采购办公室张老师 电 话:023-45651331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会议时间、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9日9:30至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一)。
(三)会议时间:2023年3月9日10:00。
(四)会议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三)。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99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投标人银行转账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医院账户,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10: 00 。
医院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农行重庆铜梁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31180101040000950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的,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标人到采购机构领回本单位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的,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到采购机构领回本单位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谈判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023-45651331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中兴东路528号
第二篇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费用:投标人每月缴纳给采购人的承包服务费用不低于13800元(壹万叁仟捌佰元)。 成交人每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服务外包费用(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负责提供营养食堂现有服务场地。
(二)服务对象为在院病人及公众,不包含医院职工卡消费。
(三)经营方式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人除提供现有经营场地外,其他一切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服务产生的人员费用(包含人员社保费用、安全费用、伤残费用等所有费用)、食材费用、食品安全费用、水电气费、自行装修改造费用、添置物品、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日常使用水、电、空调、燃气费用收费标准按我市相关部门收费标准交采购人。不按时缴纳该费用,采购人有权从安全风险金中直接扣除。
二、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拟任厨师团队的厨师要求全部具备厨师资格证。
(二)所有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
(三)从开始经营次月对食堂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满意度 65%为合格。若连续三次或一年之中累计达三次考核满意率均低于65%,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不予任何补偿,并且责令其在3个工作日内撤离现场,否则扣除全部安全风险金。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我院《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食堂质量管理督查》执行。
(四)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防安全》、《铜梁区人民医院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支持并配合医院各项工作。
(五)因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成交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成交人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所有问题,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其行政、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签订合同时出具食品安全承诺书。
(六)订餐方式:
1.每天定时到各个病区订餐,并保证及时通过足够的餐车及送餐人员送餐到各个病房,满足患者及家属需求。
2.微信点餐,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方便。
(七)近3年有超过500人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承包餐厅的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进行核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报财政处罚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失去投标资格。)
(八)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完善各种记录,并主动接受各级各部门及采购人的相关检查。
(九)必须具备规范管理能力,提供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记录本。
(十)提供相应的人力、物资等资源,配合采购人开展治疗膳食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相应培训。
三、采购人提供条件
(一)采购人提供指定经营场所,配有部分炊事设备、餐桌、椅等,具体以交接清单为准。采购人不再追加投入设备、用具等。设施、设备及房屋的维修由中标者承担。合同到期后,中标者按双方签订合同时清单数量、质量交还采购人,中标者经营服务过程中添置的物品一律由其自行处理,并在合同到期后3天内搬离现场,否则不退还安全风险金。
(二)成交人负责采购日常所需全部食料,医院有权对成交人食品原料采购、仓储和食品加工规范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如发现成交人所采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其改正。
四、采购人、成交人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义务:
1.采购人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中标者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采购人对中标者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中标者及时整改或处罚。
3.配合中标者对食堂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保存好双方确认的资产清单。
(二)中标者权利义务:
1.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到招标人营养食堂现场踏勘,自行购置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及配套餐具。现场踏勘联系人陈轶 联系电话:13908348675.
2.合同期内,食堂设施、设备及房屋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中标者承担。合同履行结束后时,中标者损坏采购人的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合同结束后自行带走自购部分餐具及物品,采购人一律不接收中标者自行采购的所有设施设备。合同结束后,中标者对营养食堂的更新、修缮、装修不能提出理赔要求,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签订合同时出具不赔偿承诺书。
3.合同到期后,中标者按双方签订合同时清单数量交接招标人原有的餐厨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中标者自行添置的餐厨设施设备及食堂装修一律由其自行处理,并在接到招标人撤场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搬离现场,否则不退还安全风险金。
4.中标人进场后若需对营养食堂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首先必须以书面函加盖公司鲜章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许可后方可实施,装修设计图纸须交采购人审核并存档备案;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食堂建筑结构。否则医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有权扣除缴纳给医院的全部风险保证金。
5.营养食堂配合治疗膳食工作内容:
投标方必须配合医院临床营养科开展治疗膳食工作,包括:接受营养科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按食谱要求配制各种膳食;订餐、送餐到病床前;接受病员及营养师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收费、服务态度好。
6.食堂所有人员的工作服、洗涤用品、健康证明、社保及保险费用、劳务支出、食宿费用、人身安全伤残事故费用等均由中标者负责,并按时交纳水费、电费、气费。
7.督促厨房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如有违背,一切责任由中标者全权负责。
8.中标者必需根据医院作息时间按时、按质、按量供给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9.中标者必需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给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过期的食物。所有食品的采购、库存、使用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并作好记录。
10.中标者在遵守国家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和采购的规章制度的条件下,自主对食堂经营治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食堂不得转让、不得停业或不正常营业、不得做其他用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自行改造。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1.中标者在病人食堂自行提供病员或家属收银系统。
12.食堂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因中标者经营、制作、作业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问题由中标者全部承担。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安全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中标者承担。
(三)中标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承担以下费用:
1.中标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2.中标者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等待遇,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中标者员工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者全部负责;
4.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由中标者支付员工加班薪资,采购人不支付费用;
5.中标者必须购买公共责任险和员工意外保险,因中标者过失,导致第三者伤害的,由中标者承担全部责任;
6.中标者自行投入新的设备及在承包过程中中标者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房屋装修等的全部费用。
五、投诉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组负责收集投诉意见,同时对投诉意见及时进行分析、反馈、督促整改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食堂大厅设立投诉意见箱,并附投诉管理电话:45653569,专人每周五开启意见箱收集意见(接到电话需立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铜梁区人民医院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对被投诉的责任人,经查属实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方案,直到投诉人满意为止。
(四)对经教育没有及时整改或有严重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解聘。
(五)若当月受理有效投诉量达到3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要求立即撤场。
(六)及时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诉人意见。
(七)如有疑似食品中毒的人员对食堂进行投诉的: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卫生监督局、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相应部门,并协助医院救治病人;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业整顿,分析中毒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积极配合医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若经调查发现有不实汇报、藏匿销毁证物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病员营养食堂考核办法
(一)采购人按照表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管理督查与考核标准、处罚表》和表二《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满意率调查》实施考核。
二、采购人规定合同执行第二月开始考核。满意度≧65%为合格。
三、满意度调查率达合格不予处罚,凡是满意度调查率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中标方安全风险保证金100元,扣完保证金为止。
四、在经营过程中,医院每周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管理督查与考核标准、处罚表》由总务科牵头,组织工会、职工代表等相关科室及人员参与考核,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每月的处罚款在中标人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五、满意率调查,由总务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现场随机无记名考核50名以上就餐人员,主要从菜品质量、菜品份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等方面考核。
表一: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管理督查与考核标准、处罚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表二 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满意率调查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总务科制表
被考核人确认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满意率调查具体计算办法:
一、 满意率主要考核四个部分:菜品质量味道、份量、 服务质量及清洁卫生。
二、 考核对象:凡是参与就餐人员,现场随机无记名考核50名就餐人员。
三、 每份调查表代表一位考核对象,参与对食堂的各项考核。
四、 考核对象在调查表相应栏内打 。计算方法:考核对象满意率=实际得分÷总分数 100%。营养食堂每月满意度按照实际考核人数满意度的平均值计算。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 (一)服务期限: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报价必须≧13800元/月。凡低于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2.本项目投标谈判专家现场确定是否进行二次报价。如果不需要二次报价就以投标人填制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为准,并按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定标。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因投标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且不得擅自更改《投标报价表》中已有的任何项目,所报各项不得漏报、错报。
4.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每月缴纳给采购人的实际费用报价,投标人向采购人按年缴纳病员食堂承包经营费用。采购人只提供现有经营场地和清单交接中的部分病员食堂设备设施。
三、安全风险金
1. 安全风险金数额。本项目安全风险金为每年10万元,每年签订合同前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收到该安全风险金10万元后再行合同签订。首次缴纳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
2.安全风险金缴纳形式。本项目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见索即付的保函形式递交为宜。
3.若中标人不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安全风险金的,视其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将按采购法规及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安全风险金的退还。按年退还,合同期限3年,一年一签。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由中标人提交退还申请,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付款方式
成交人每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经营服务承包费及安全风险金。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 1.投标人对服务内容及要求等出现不明确或异议时,应当在本项目开标前向采购人提出。若未提出,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对项目的各项要求在理解上与采购人真实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一律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未经采购人及采购机构的同意,项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其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和中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全部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注:
1投标人按 多证合一 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中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 较大数额 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三、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按谈判最高价进行评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一)投标报价的确认
1、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表》或谈判后作出的《最后书面投标报价承诺书》和《投标报价调增、调减明细表》(如果有)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为准。
2、本项目每月低于13800元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3、投标资质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有效投标报价。
4、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成交候选排序
1、谈判小组分别将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以此顺序确定该项目的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
2、若二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自行决定排列的先后顺序。
3、若第一成交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决定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按照第一成交候选人中标价格递补,并类推至第三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也可决定重新招标。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齐、字迹辨认不清、未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本采购文件中规定投标资格或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最终报价)超过了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
6、有证据表明投标单位串标的;
7、经核实,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
8、投标人未按照本采购文件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填写《最后书面报价承诺书》或填写的内容明显不符合市场实际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五、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一、项目采购清单 (一)项目名称: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TYC(竞谈)2023-001;
(三)服务期限:3年;
(四)成交人确定办法:谈判最高价。成交人每月缴纳给医院的经营服务外包费用必须 13800元(壹万叁仟捌佰元)。
二、供应商资质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卫生经营许可证》;
2.拟任厨师团队的厨师要求全部具备厨师资格证。出具厨师团队人员名单及厨师资格证证明资料。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lxrmyy.net/)上免费下载。
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6采购办公室。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 3月8日17:00(工作时间内)。
报名所需资料: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格式中报名表内所需资料填报后,于2023年 3月8日17:00前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6采购办公室张老师 电 话:023-45651331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会议时间、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9日9:30至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一)。
(三)会议时间:2023年3月9日10:00。
(四)会议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三)。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99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投标人银行转账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医院账户,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10: 00 。
医院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农行重庆铜梁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31180101040000950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的,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标人到采购机构领回本单位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的,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到采购机构领回本单位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谈判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023-45651331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中兴东路528号
第二篇 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费用:投标人每月缴纳给采购人的承包服务费用不低于13800元(壹万叁仟捌佰元)。 成交人每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服务外包费用(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负责提供营养食堂现有服务场地。
(二)服务对象为在院病人及公众,不包含医院职工卡消费。
(三)经营方式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人除提供现有经营场地外,其他一切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服务产生的人员费用(包含人员社保费用、安全费用、伤残费用等所有费用)、食材费用、食品安全费用、水电气费、自行装修改造费用、添置物品、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日常使用水、电、空调、燃气费用收费标准按我市相关部门收费标准交采购人。不按时缴纳该费用,采购人有权从安全风险金中直接扣除。
二、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拟任厨师团队的厨师要求全部具备厨师资格证。
(二)所有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
(三)从开始经营次月对食堂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满意度 65%为合格。若连续三次或一年之中累计达三次考核满意率均低于65%,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不予任何补偿,并且责令其在3个工作日内撤离现场,否则扣除全部安全风险金。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我院《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食堂质量管理督查》执行。
(四)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防安全》、《铜梁区人民医院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支持并配合医院各项工作。
(五)因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成交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成交人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所有问题,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其行政、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签订合同时出具食品安全承诺书。
(六)订餐方式:
1.每天定时到各个病区订餐,并保证及时通过足够的餐车及送餐人员送餐到各个病房,满足患者及家属需求。
2.微信点餐,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方便。
(七)近3年有超过500人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承包餐厅的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进行核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报财政处罚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失去投标资格。)
(八)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完善各种记录,并主动接受各级各部门及采购人的相关检查。
(九)必须具备规范管理能力,提供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记录本。
(十)提供相应的人力、物资等资源,配合采购人开展治疗膳食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相应培训。
三、采购人提供条件
(一)采购人提供指定经营场所,配有部分炊事设备、餐桌、椅等,具体以交接清单为准。采购人不再追加投入设备、用具等。设施、设备及房屋的维修由中标者承担。合同到期后,中标者按双方签订合同时清单数量、质量交还采购人,中标者经营服务过程中添置的物品一律由其自行处理,并在合同到期后3天内搬离现场,否则不退还安全风险金。
(二)成交人负责采购日常所需全部食料,医院有权对成交人食品原料采购、仓储和食品加工规范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如发现成交人所采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其改正。
四、采购人、成交人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义务:
1.采购人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中标者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采购人对中标者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中标者及时整改或处罚。
3.配合中标者对食堂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保存好双方确认的资产清单。
(二)中标者权利义务:
1.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到招标人营养食堂现场踏勘,自行购置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及配套餐具。现场踏勘联系人陈轶 联系电话:13908348675.
2.合同期内,食堂设施、设备及房屋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中标者承担。合同履行结束后时,中标者损坏采购人的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合同结束后自行带走自购部分餐具及物品,采购人一律不接收中标者自行采购的所有设施设备。合同结束后,中标者对营养食堂的更新、修缮、装修不能提出理赔要求,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签订合同时出具不赔偿承诺书。
3.合同到期后,中标者按双方签订合同时清单数量交接招标人原有的餐厨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中标者自行添置的餐厨设施设备及食堂装修一律由其自行处理,并在接到招标人撤场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搬离现场,否则不退还安全风险金。
4.中标人进场后若需对营养食堂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首先必须以书面函加盖公司鲜章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许可后方可实施,装修设计图纸须交采购人审核并存档备案;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食堂建筑结构。否则医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有权扣除缴纳给医院的全部风险保证金。
5.营养食堂配合治疗膳食工作内容:
投标方必须配合医院临床营养科开展治疗膳食工作,包括:接受营养科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按食谱要求配制各种膳食;订餐、送餐到病床前;接受病员及营养师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收费、服务态度好。
6.食堂所有人员的工作服、洗涤用品、健康证明、社保及保险费用、劳务支出、食宿费用、人身安全伤残事故费用等均由中标者负责,并按时交纳水费、电费、气费。
7.督促厨房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如有违背,一切责任由中标者全权负责。
8.中标者必需根据医院作息时间按时、按质、按量供给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9.中标者必需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给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过期的食物。所有食品的采购、库存、使用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并作好记录。
10.中标者在遵守国家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和采购的规章制度的条件下,自主对食堂经营治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食堂不得转让、不得停业或不正常营业、不得做其他用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自行改造。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1.中标者在病人食堂自行提供病员或家属收银系统。
12.食堂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因中标者经营、制作、作业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问题由中标者全部承担。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安全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中标者承担。
(三)中标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承担以下费用:
1.中标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2.中标者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等待遇,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中标者员工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者全部负责;
4.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由中标者支付员工加班薪资,采购人不支付费用;
5.中标者必须购买公共责任险和员工意外保险,因中标者过失,导致第三者伤害的,由中标者承担全部责任;
6.中标者自行投入新的设备及在承包过程中中标者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房屋装修等的全部费用。
五、投诉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组负责收集投诉意见,同时对投诉意见及时进行分析、反馈、督促整改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食堂大厅设立投诉意见箱,并附投诉管理电话:45653569,专人每周五开启意见箱收集意见(接到电话需立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铜梁区人民医院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对被投诉的责任人,经查属实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方案,直到投诉人满意为止。
(四)对经教育没有及时整改或有严重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解聘。
(五)若当月受理有效投诉量达到3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要求立即撤场。
(六)及时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诉人意见。
(七)如有疑似食品中毒的人员对食堂进行投诉的: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卫生监督局、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相应部门,并协助医院救治病人;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业整顿,分析中毒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积极配合医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若经调查发现有不实汇报、藏匿销毁证物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病员营养食堂考核办法
(一)采购人按照表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管理督查与考核标准、处罚表》和表二《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满意率调查》实施考核。
二、采购人规定合同执行第二月开始考核。满意度≧65%为合格。
三、满意度调查率达合格不予处罚,凡是满意度调查率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中标方安全风险保证金100元,扣完保证金为止。
四、在经营过程中,医院每周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管理督查与考核标准、处罚表》由总务科牵头,组织工会、职工代表等相关科室及人员参与考核,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每月的处罚款在中标人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五、满意率调查,由总务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现场随机无记名考核50名以上就餐人员,主要从菜品质量、菜品份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等方面考核。
表一: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管理督查与考核标准、处罚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事项 | 序号 | 处罚标准 | 处罚金额 |
员 工 个 人 卫 生 | 1 | 无有效健康证上岗 | 罚款200元 |
2 | 操作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饰 | 罚款10元 | |
3 | 男员工留长须,长发:女员工头发露出帽子 | 罚款10元 | |
4 | 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每项) | 罚款10元 | |
5 | 售饭窗口及凉菜间员工不戴口罩 | 罚款10元 | |
6 | 衣柜不洁,操作间内吸烟 | 罚款10元 | |
7 | 穿工作服进入卫生间 | 罚款10元 | |
8 | 上班时间不佩戴工牌 | 罚款10元 | |
9 | 售饭人员售饭时间抓头,挠耳,掏鼻 | 罚款10元 | |
服 务 质 量 | 1 | 服务态度恶劣,与就餐者吵架、打架 | 罚款50元 |
2 | 售价与标价不符 | 罚款20元 | |
3 | 未经同意随意涨价 | 罚款50元 | |
4 | 出售食品量不足,达不到标准要求 | 罚款50元 | |
5 | 饭菜中有杂物、泥沙、虫子 | 罚款50元 | |
6 | 出售过期食品 | 罚款100元 | |
7 | 出售变味、腐烂食品 | 罚款50元 | |
8 | 剩菜加入新菜中混合出售 | 罚款50元 | |
9 | 饭菜荤素配料不符合投料标准 | 罚款50元 | |
10 | 饭菜中有夹生、不熟或变质食物 | 罚款50元 | |
11 | 食堂内未配复秤台、意见箱 | 罚款30元 | |
12 | 就餐人员反应问题,食堂不采取措施整改 | 罚款50元 | |
13 | 出售变味、腐烂食品 | 罚款1000元 | |
餐 厅 卫 生 | 1 | 餐厅桌椅摆放不整齐,桌面地面有油污、垃圾、纸屑 | 罚款10元 |
2 | 餐食车不清洁,摆放不到位 | 罚款10元 | |
3 | 清洁工具随意乱放 | 罚款20元 | |
4 | 大量飞虫死尸不清理,苍蝇多 | 罚款500元 | |
5 | 发现卫生死角一处 | 罚款20元 | |
粗 细 加 工 卫 生 要 求 | 1 | 洗菜池不干净,菜墩不干净、发霉 | 罚款100元 |
2 | 洗植物性食品与洗动物性食品不分,同池浸清洗 | 罚款200元 | |
3 | 洗菜池涮拖把 | 罚款20元 | |
4 | 生菜择拣不干净,有烂叶、杂物 | 罚款20元 | |
5 | 洗切好的蔬菜与加工好的荤肉类不上架摆放 | 罚款20元 | |
6 | 加工成熟的食物与未加工成熟的食物不分开 | 罚款200元 | |
7 | 装生菜的盘、盆直接装成品菜 | 罚款50元 | |
8 | 冰柜、冰箱内食品生熟不分,未加膜加盖 | 罚款50元 | |
9 | 冰柜、冰箱内不定期除霜 | 罚款20元 | |
10 | 洗好准备切配的蔬菜直接倒在案柜上加工 | 罚款20元 | |
11 | 菜筐不定期清洗 | 罚款20元 | |
12 | 机械设备(如压面机、切菜机等),灶具清理不净或没清洗 | 罚款20元 | |
13 | 生熟墩、工具、盆盘不分者 | 罚款50元 | |
14 | 垃圾桶外部不清洁并且不加盖密封,垃圾外溢,不及时清运,隔夜存放(每项) | 罚款20元 | |
15 | 食品加工场所内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 罚款20元 | |
凉 菜 | 1 | 凉菜间有未清洗蔬菜、水果 | 罚款20元 |
2 | 凉菜间有冷藏设施中发现有食品原料、半成品 | 罚款50元 | |
3 | 凉菜间有加工制作人员 | 罚款20元 | |
4 | 凉菜间内发现与凉菜制作无关的物品 | 罚款20元 | |
5 | 加工凉菜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戴口罩、手套 | 罚款20元 | |
餐具 清洗 消毒 | 1 | 公用餐具清洗不净 | 罚款50元 |
2 | 公用餐具清洗不净,不按规定消毒 | 罚款 50元 | |
3 | 筷桶内有积水或食物残渣 | 罚款50元 | |
4 | 消毒间无保洁柜或保洁柜不专用、不洁、不密闭、或已消毒与未消毒餐具未分开存入。保洁柜无明显标记。(每项) | 罚款 50元 | |
物 品 管 理 | 1 | 采购原料未索要供应商的食品卫生检疫证,营 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 罚款 200元 |
2 | 入库前未进行验收,出入库未登记,没有做好记录 | 罚款200元 | |
3 | 房内有直接影响食品腐败变质的食物或假冒伪劣商品 | 罚款 2000元 | |
4 | 库房主、副食发霉变质 | 罚款1000元 | |
5 | 库房内食品没有标签且有过期产品(每种) | 罚款200元 | |
6 | 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 | 罚款50元 | |
7 | 食品库内不清洁,有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 罚款2000元 | |
8 | 食品库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洗 涤剂,消毒剂等) | 罚款2000元 |
表二 铜梁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满意率调查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食堂名称 | 营养食堂 (病员食堂) | 调查时间 | |||
调查对象 | 病员及家属 | ||||
调查内容 | 1. 科学合理制定菜单,菜品丰富多样、食材新鲜、味道好、品质高 2. 菜品份量满足全体病员及家属、医院职工等用餐需求 3. 服务态度好 4. 确保食品安全及清洁卫生 | ||||
满意度 调查项目 | 满 意(25) | 较满意(20) | 基本满(15) | 不满意(10) | 备注 |
菜品质量、味道 (25分) | |||||
菜品份量 (25分) | |||||
服务质量 (25分) | |||||
清洁卫生 (25分) | |||||
得分合计 | |||||
您的意见及建议 |
被考核人确认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满意率调查具体计算办法:
一、 满意率主要考核四个部分:菜品质量味道、份量、 服务质量及清洁卫生。
二、 考核对象:凡是参与就餐人员,现场随机无记名考核50名就餐人员。
三、 每份调查表代表一位考核对象,参与对食堂的各项考核。
四、 考核对象在调查表相应栏内打 。计算方法:考核对象满意率=实际得分÷总分数 100%。营养食堂每月满意度按照实际考核人数满意度的平均值计算。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 (一)服务期限: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报价必须≧13800元/月。凡低于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2.本项目投标谈判专家现场确定是否进行二次报价。如果不需要二次报价就以投标人填制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为准,并按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定标。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因投标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且不得擅自更改《投标报价表》中已有的任何项目,所报各项不得漏报、错报。
4.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每月缴纳给采购人的实际费用报价,投标人向采购人按年缴纳病员食堂承包经营费用。采购人只提供现有经营场地和清单交接中的部分病员食堂设备设施。
三、安全风险金
1. 安全风险金数额。本项目安全风险金为每年10万元,每年签订合同前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收到该安全风险金10万元后再行合同签订。首次缴纳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
2.安全风险金缴纳形式。本项目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见索即付的保函形式递交为宜。
3.若中标人不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安全风险金的,视其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将按采购法规及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安全风险金的退还。按年退还,合同期限3年,一年一签。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由中标人提交退还申请,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付款方式
成交人每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经营服务承包费及安全风险金。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 1.投标人对服务内容及要求等出现不明确或异议时,应当在本项目开标前向采购人提出。若未提出,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对项目的各项要求在理解上与采购人真实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一律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未经采购人及采购机构的同意,项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其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和中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全部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1)。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1)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 (二)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提交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人按 多证合一 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中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 较大数额 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项目)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每月不低于13800元的基础上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并提供第二篇(七)要求的证明资料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全部内容进行响应。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三、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按谈判最高价进行评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一)投标报价的确认
1、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表》或谈判后作出的《最后书面投标报价承诺书》和《投标报价调增、调减明细表》(如果有)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为准。
2、本项目每月低于13800元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3、投标资质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有效投标报价。
4、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成交候选排序
1、谈判小组分别将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以此顺序确定该项目的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
2、若二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自行决定排列的先后顺序。
3、若第一成交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决定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按照第一成交候选人中标价格递补,并类推至第三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也可决定重新招标。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齐、字迹辨认不清、未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本采购文件中规定投标资格或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最终报价)超过了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
6、有证据表明投标单位串标的;
7、经核实,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
8、投标人未按照本采购文件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填写《最后书面报价承诺书》或填写的内容明显不符合市场实际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五、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文,完全同意并自觉遵守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一、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构成要件及顺序
(一)商务技术标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采购项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六篇)。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篇),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会的,则该项不提供。
4.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
5.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制)。
6.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
7.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等其它相关资料。
说明:资质文件可为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且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经济标
1、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篇);
2、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篇);
3、最后书面投标报价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篇,需单页携带);
注:《最后书面投标报价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后携带到谈判会现场以供谈判后现场填制最后报价。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技术标 正本1份,副本6份、 经济标 正本1份,副本6份。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封装。将编制的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标 、 经济标 分别用文件袋进行密封, 商务技术标 、 经济标 必须单独封装,并在投标文件袋封面上标注 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 、 经济标投标文件 、 投标单位名称 等字样,并加盖单位鲜章。
3、投标文件内容中除资质、证书、合同、标题、签名、数字、各种复印件外,其他内容原则上要求采用四号宋体、A4纸打印,并做到字迹清楚。正本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名、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内容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等,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未按要求装订、封装、标记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误投和提前启封,形成无效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本采购文件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原则上要求采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处置
1、投标人参加谈判会议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以下资料,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绝受理:
(1)投标人按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2)《最后书面投标报价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后携带到谈判会现场以供谈判后现场填制最后报价;
2、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递交到采购人接收处。
3、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作为政府采购档案资料存档备查(各种资质原件除外)。
4、投标活动参与人(法人或代理人)必须在投标会现场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谈判小组现场核实。
五、谈判会议程序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由采购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开标准备及召开 标前会
1、由主办科室安排专人按谈判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报名签到等;
2、依法成立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
3、召开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会议:确定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熟悉采购文件及本次谈判项目的具体事项等。
(二)召开谈判会议
1、主持人介绍谈判小组成员及组长、现场监督人员、工作人员。
2、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3、告知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并确认是否有回避申请。
4、由谈判小组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逐一开启投标人递交的 商务技术标 ,并单独同每一投标人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的实际情况,谈判小组可与同一投标人进行多轮次谈判。
5、由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投标人资质和项目服务、商务要求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投标人。
6、谈判主要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2)投标人认为本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中表述不清的问题或存在的各种疑问、对实施本项目存在的困难或问题等;成交人对该项目存在的各种疑问、困难或问题等,应在谈判会上提出,若未提出,视为完全同意并自觉遵守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谈判项目内容、技术服务要求等出现理解不一致时、一律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的投标承诺措施;
(4)参会人数及时间控制。要求投标人参加会议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人以内,谈判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10分钟以内。
7、谈判小组研究在谈判过程中收集的相关问题,谈判小组有权对谈判文件个别事项进行补充、修改或完善,有权决定采购项目内容的调增或调减,并将相关问题的研究结果当场告知参与谈判的投标人。
(三)现场唱标、评标及宣布结果
1、谈判中,谈判小组有权根据现场谈判情况决定本项目采购内容是否需要增减变化,并根据增减变化情况谈判小组现场决定是否需要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若需要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采购人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第六篇中《最后书面投标报价承诺书》现场进行二次价格填报。如果谈判小组未对采购内容作实质性调整或调整内容未影响投标人报价,则不需要二次报价,以投标人经济标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的报价金额作为最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根据谈判会议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现场填制《最后书面投标报价承诺书》,填制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交现场工作人员。
3、开启投标人编制的 经济标 ,现场公布投标人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和《最后书面报价承诺书》中的投标报价;
5、各投标人暂时离开会议现场。
6、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投标资料进行综合审查,并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7、由谈判小组对采购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8、宣布本项目采购成交候选结果。
9、会议主持人宣布谈判会议结束。
六、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从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次日起计算。
2、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制发《成交通知书》。
3、若公示期内收到书面质疑,采购人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七、合同签订及备案
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完善本项目安全风险金手续,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
2、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超过规定时间不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合同内容应与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谈判过程中明确的各项要求保持一致。
4、违约责任及其他未明确事宜,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具体协商约定。
5、合同一式伍份:成交人壹份、采购人肆份。
6、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如资金不保证,货物、机具、劳动力等资源不保证等)放弃履行合同而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可以另行招标或依序选取第二名、第三名为中标人继续履约该项目。
八、合同的终止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不实质性履约的,使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的。
2、成交人将项目转包他人的。
3、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采购文件中对项目质量的要求。
4、出现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九、其他
1、若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本项目公示期及时向采购人提出。
2、未在项目公示期内针对谈判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则参加投标活动之后,不能再就谈判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第六篇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格式及附件
投标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项目编号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投标报名资料 | |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4.有效的《卫生经营许可证》 | |
投标承诺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商项目的竞争谈判。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
2、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内。
3、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以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4、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TYC(竞谈)2023-001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综合响应总价 (每月缴纳给采购人的最终报价) |
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 | 大写: 小写: |
本次报价费用为缴纳给采购人每月的总承包费用,为人民币报价,采购人只提供现有的场地服务费和交接清单确认的部分食堂设备设施费用。 |
1、投标报价的数字采用电脑打印填制,以保证清楚、明了。
2、供应商如有变更、修改本《报价表》中已有的任一内容,均视其为无效投标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2023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单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公司的 (姓名+电话)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TYC(竞谈)2023-001】项目的采购会议。代理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确认。
授权代理人无再委托权,特此授权。
被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商务要求应答承诺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根据你方制发的《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TYC(竞谈)2023-001】采购文件,我方针对采购文件第二篇和第三篇中的的相关内容作出应答承诺如下:
一、我方完全同意此采购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商务条款,并保证:我方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若有不符,愿意被视为虚假投标,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承担不予退还保证金、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相应处罚。
二、结合此次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我方特做出以下更优惠高质的商务承诺(如果有):
更优惠高质的商务承诺:
1、
2、
3、
(如果有,请供应商逐条对照列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最后书面投标报价承诺书
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
我公司收到贵单位编制的《病员营养食堂服务外包》【TYC(竞谈)2023-001】采购文件,特指派本人为投标代表(以授权书为依据),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参加该项目的谈判会议。根据项目谈判会议明确的相关要求,经慎重考虑,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本人代表公司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对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同项目谈判小组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就有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等所有内容,本公司均予以确认。
2、按谈判小组在谈判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做出项目最终报价(人民币)如下:
最终投标报价金额为: 元 ;
《投标报价表》中原列示的报价金额为: 元。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最后书面报价承诺书》由投标人加盖鲜章后携带到谈判会议现场,用于本公司做最后报价,具备法律效力。
在2023年 月 日 : 之前不得启封
注:此页需粘贴在投标文件袋的封面上。
投 标 文 件
经济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在2023年 月 日 : 之前不得启封
注:此页需粘贴在投标文件袋的封面上。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