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葫芦岛市公安局2023年新春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2023年新春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032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2023年新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34,200.00
最高限价(元):1,834,2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货品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货品要求 |
花生油 | 5L装 | 桶 | 8152 | 155.00元 | 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
大米 | 10kg装 | 袋 | 8152 | 55.00元 | |
面粉 | 5kg装 | 袋 | 4076 | 3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27日前全部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相关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 龙湾大街四号
联系方式: 0429-3170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3151616
邮箱地址: 1860429556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00410000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刚
电 话: 1390429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