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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医院(鹤壁市肿瘤医院、鹤壁市肿瘤研究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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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职工病号食堂贰年期租赁权

招标详情

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职工病号食堂贰年期租赁权 A330201022020230000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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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57.60万元/年

剩余时间:0天0:0:0

评估价:¥57.60万元/年

保证金:¥10.00万元

暂未开始

  • 限时竞价:5分钟
  • 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2023/03/16 17:30:00
  • 加价幅度:0.50万元/年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3/03/17 09:30:00
  • 竞价方式:连续报价
  • 自由竞价截止时间:2023/03/17 10:00:00
  • 交易服务费:两年总租金的1.5%
  • 标的位置:鹤壁市人民医院
  • 保留价:是
  • 基本信息
  • 出让公告
  • 竞价须知
  • 补充公告
  • 查看标的地图
  • 保证金缴纳截止 03/16 17:30:00
  • 交易开始(自由竞价开始) 03/17 09:30:00
  • 限时竞价开始03/17 09:55:00
  • 交易截止03/17 10:00:00
标的编号A3302010220202300000493标的名称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职工病号食堂贰年期租赁权竞价方式连续报价
标的位置鹤壁市人民医院限时竞价5 分钟
起始价57.60 万元/年评估价57.60 万元/年加价幅度0.50 万元/年
保证金10.00 万元交易服务费两年总租金的1.5%保留价
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2023/03/16 17:30:00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3/03/17 09:30:00自由竞价截止时间2023/03/17 10:00:00
标的概况
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职工病号食堂贰年期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3月17日9:30时开始,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ggfw.ggzy.hebi.gov.cn/)对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职工病号食堂贰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竞拍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竞拍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带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交竞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联系方式;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及以上完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报名时须留下竞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

2、竞拍人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及法律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承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竞拍人应具备经营食堂和餐饮业3年以上(含3年)经验,业绩良好实力强的餐饮企业。(竞拍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在3年以上(含三年)

4、竞拍人应充分了解医院职工及病患的生活规律和需求,具有为全院职工及来院就医患者及家属等提供服务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医院餐饮所具有的特殊性。(竞拍人须提供项目经营方案及服务承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组织架构;各项管理制度;承诺经营场所投保公众责任险等险种的金额;承诺服从院方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拍

有意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并办理竞买手续(具体参拍流程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展示时间:2023年 3月 15日、 16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392-3350509 18503923378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委托方:鹤壁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392-8299169

监管单位:鹤壁市商务局(市场科)

联系电话;0392-3386269

  • 附件下载:人民医院进场资料.pdf
  • 附件下载:人民医院进场表.pdf

竞 买 须 知

(拍卖规则与竞买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本公司《拍卖规则》,遵照委托人要求,特制定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包括拍卖规则和参与竞买应注意的事项),本竞买须知连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人、竞买人权利和义务之规定共同构成本次拍卖会竞买合同内容,拍卖及竞买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1、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认真阅读,遵守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规则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3、本须知拍卖人特指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4、竞买人参与竞买须按规定凭有效证件填写竞买人登记表,签署竞买须知,交付竞买保证金(未成交的规定时间内内无息退还),领取竞买号牌,以取得竞买权。

5、竞买人可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他人代理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6、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拍卖公司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拍卖师当场规定。

7、在拍卖会现场,竞买人登记认领的号牌不论何人举起或示意均表示为竞买人的报价。

8、竞买人在拍卖会场举牌或以其他方式示意应价则表示接受当时拍卖标的价位,不得反悔。

9、拍卖人、委托人工作人员及相关资料对标的的介绍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人、拍卖人之承诺,标的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以竞买人现场查勘作为竞买人出价之依据。

10、拍卖人、委托人声明不保证标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1、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注明的展示地点和时间查勘咨询,因竞买人没有查勘咨询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成交价(即贰年期合同总额)1.5%的拍卖佣金及评估费2500元,成交价款之外另行支付。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书》、缴纳租金及安全风险保证金。

14、买受人须按合同规定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后方可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

15、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特别提醒各位的是本场拍卖会标的全部设有保留价,没有达到保留价拍卖不成交。每项标的拍卖竞价开始时,拍卖师会报出标的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凡是响应起拍价的竞买人可以以举牌的方式应价,举牌请高于您的头部,以方便拍卖师点牌确认。增价幅度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临时调整加价幅度,当您认为加价幅度太小时可以口头报价;

16、当同一个报价有两个或多个竞买人同时举牌时,拍卖师有权确认先举牌者,其他举牌者若不继续加价应立即放下号牌,否则拍卖师将认为您又示意进行了新一轮加价;

17、当全场出现最高价的时候,拍卖师一般会三声报价,给其他竞买人三次加价的机会,一般会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数字)第一次”,“**(数字)第二次,最后一次”,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并非每个标的都会三声报价,有时也会以“最后一次”的形式确认,有意加价者需在落槌前举牌或以其他方式应价。一旦落槌即为法律意义上的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请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依据竞买文件规定支付价款和佣金;

18、买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实物移交手续;标的在实物移交后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9、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与竞拍,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拍卖活动,损害他人利益。

20、标的简介: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职工病号食堂(位于总院区病房楼负一层,建筑面积约1619平方米)。

一、经营方式:

1、委托人(院方)提供现有餐厅场地及厨房、设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要求,必须保证全年无间断地提供餐厅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需供餐)。买受人要为住院患者提供配餐服务,同时为医院 ICU、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提供送餐服务。

3、在服务期内买受人因经营需要,需要添置或更换餐厅内外设施设备时,由买受人提出,经委托人同意后由买受人负责添置或更换,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服务期第1条款内餐厅设备需要维修,由买受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买受人承担维修费用。

5、合同到期买受人交还委托人原有设备,交还委托人设备时需完好无损,并保证正常使用。

二、合同期限和管理费用

1、合同期限为贰年。

2、委托人收取房屋租赁费用,一年分两次付清,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季度第一周付清第一次租金,第二季度第一周付清第二次租金。

3、买受人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预先支付。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委托人(院方)

1、根据工作和卫生安全需要,委托人有权对买受人食堂工作事宜进行监督和提出改正意见。

2、委托人向买受人按收费规定收取水、电、空调、暖气等费用。

3、委托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综合考核组,专人组织定期对买受人的服务态度、食品卫生、饭菜质量数量、生产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考核,如未达标,委托人有权利对买受人进行处罚,情况严重时委托人有权利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委托人对买受人因工作需要所产生的装修、改造方案、资费等,有权进行评估、审核监督。

5、委托人对因买受人工作造成的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6、若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买受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风险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7、委托人现有设备资产完好地移交给买受人使用管理,合同期满后,买受人应完好地交于委托人,否则委托人有权利从买受人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8、食堂推出新的花色品种、份量、质量、价格,在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再由委托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行。

9、委托人有权对食堂的饭菜售价进行最高限价。

10、如上级大型检查需听从委托人主管科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如出现问题,买受人需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和通报批评,后果严重者,委托人有权对其随时终止合同。

买受人(承租人)

1、买受人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前提下,为委托人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2、合同期内买受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承包合同。

3、买受人合同期内须向委托人一次性交纳风险保证金贰拾万元整,该保证金用于买受人违反《食品卫生法》卫生“五四制”或违反院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合同要求,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委托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合同期内买受人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保证金将无息如数退还。

4、合同期内买受人若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则全额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由买受人承担所有责任。

5、买受人自觉接受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及医院相关部门的检查、检疫、监督及资格评审,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按规定和标准每月的第一周向委托人交纳水、电、气等费用。

7、买受人聘用的人员工资、各种福利社保、安全保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8、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噪音、污水、鼠类防控、烟尘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9、买受人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持证上岗,服装整洁,遵纪守法,服务态度良好。

10、买受人在合同期间,由委托人投入的装潢、装修设施,产权归委托人,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

11、买受人在合同经营期间,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定及指标,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转,按时供应饭菜,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价),品种齐全,质优价廉,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卫生法,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2、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提供所购主、副食、调料、粮、油等相关证件、资质及进货流程计划书,建立台账以备存档待查。

13、买受人应在租赁场地醒目地方设置买受人单位的铭牌,设置位置应不少于2处。

14、买受人应制订完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如疫情或其他突发紧急事件)时必须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和要求,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管理责任:

1、加强管理,确保饮食卫生与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用工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用工培训、文明服务、物资采购、成本核算、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悬挂上墙。严格按照“6S”管理模式实施日常管理,强化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到人。

2、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到期及时年检、验证、换证。因不具备相关资质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买受人负责经济及法律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3、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对身体不合格者一经发现应立即调离岗位并及时安排新的从业人员进入提供服务)、培训合格证和计划生育合格证或未婚证的复印件,并登记造册,主动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检查。因买受人用工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由买受人负责。按照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买受人负责聘用员工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知识、岗位能力、安全用电、防火等操作的专项培训和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持上岗证(如厨师证等)。

4、上班期间,买受人的食堂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佩戴工号卡,不得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头发不外漏,做到穿戴整齐,卫生清洁,严格按照晨检制度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穿工装去卫生间。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按季节变化统一换装。使用规范、礼貌服务用语,严禁一切不良动作和习惯;出售食物时必须使用专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物,上岗前或便后必须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抽烟、喧哗和打闹。

5、教育员工要诚恳待人,礼貌服务,在经营活动中,努力培育一流的企业团队。坚持薄利、优质、卫生、安全的经营理念。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掺杂做假,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在经营范围内,努力拓宽服务层面,增加花样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为医护及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6、按有关规定做好厨房“四防”工作,悬挂灭蚊灯,配置相关防护

设施,按消防法规相关要求(面积要求、功能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费用由买受人自理),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和负责安全工作,并接受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坚决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各类安全责任事故;买受人是食堂食品安全、治安及消防责任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负全责。

7、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和委托人规定的食品加工、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的生产流程及规范进行操作,操作间全面实行门禁管理。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四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8、食品原材料采购,如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调味品等主、副食品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生产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蔬菜、瓜果、肉类等要求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市场采购。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对不符合安全卫生和影响服务的采购,委托人有权制止。应确保食品采购的安全、可靠,不得采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违禁添加剂、外购成品、半成品以及其他伪劣食品。委托人如发现买受人采购的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委托人有权禁止买受人销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9、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严格执行饭菜 48小时留样制度,留样品种齐全且足量并按规定低温保存,做好留样记录等规范化工作,确保食品的采购、清洗、加工、制作、储存、销售等环节符合食品卫生法。

10、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并定期听取职工和患者对饭菜质量的提出的意见。做好意见反馈并及时调整。

11、搞好环境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每餐工作结束后,

买受人必须对餐厅、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整洁。库房要求通风良好,符合防腐、防尘、防鼠、防蝇要求。冰箱(柜)应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食物应分类入盒加盖摆放整齐存放,并有明显标志标识,每个冰箱(柜)应配备校准温度计,并定期核验。每周要定期对炊具进行蒸煮消毒并做好记录。对所有用过的食具、餐具洗净后立即消毒,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用具保洁柜(箱)中保存,保洁柜(箱)内要保持洁净、干燥,并做好记录,厨具设施每餐结束后,要及时清洁、保养,严禁在门外或放置有损院内形象的杂物。

12、应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食堂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馊水及废料运出,食堂餐厨及生活垃圾须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地,倾倒后容器内外清洗干净,无异味。严禁在食堂周边摆放杂物,以保障厨房、餐厅及周边整体环境卫生。

13、买受人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买受人自理,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买受人自身法人公司名义,不能以委托人食堂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约,且委托人有权监督买受人在经营期内与供货方的经济往来活动。

五、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1、除虫害、下水道堵塞疏通、餐厨垃圾处置费用等,整治经营场所产生的卫生费用。经营所需餐饮设备、消防设备的购置,环境美化,用水、用电、暖气、空调安全维护产生的费用。租赁经营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2、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委托人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买受人亲自办理。应对所使用的场地的卫生、安全负责,保证承租房屋和设备设施等物品完好,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生产场地应按规定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并按规定及时更新、更换足够的消防设施。加工、销售场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灭鼠设备,消毒灯具,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4、所有排污管道要连接地下暗渠排放,定期对污水井、隔油、隔渣池的油污、杂物进行清理。对餐厨垃圾应集中加盖存放,并定时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倾倒,倾倒后,及时清洁容器,无异味。

5、应对所提供房屋的主体结构、水、电暖气及空调管道,下水道及抽排系统等基础设施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及水电主线管道、下水道的正常运行。下水道以及抽排系统等共公用设施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表因买受人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附属的水、电、燃气等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赔偿损失。

6、厨房、餐厅设备维护和保养责任。买受人使用委托人厨房、餐厅的设备,应按照设备清单逐件核收,签字确认,并承担起所使用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及保养责任。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季度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疏通清洁;并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施工,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买受人使用委托人的设备,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按清单完好向委托人交清,发现遗失或损坏的,买受人应按照同等价格、同等规模的设备进行赔偿,需要维护保养的,买受人要及时维护保养并负责相关费用,否则委托人不予验收,验收无误后,并将所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买受人。

六、违约责任:

买受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买受人违约,买受人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买受人无条件退出,委托人不作任何赔偿,且风险保证金不退还。

1、经营期间,发生职工及患者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非本食堂或委托人中心厨房加工的食品、无证、过期食品、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经委托人规劝,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且情节严重的。

3、经营期内,买受人经营不善,职工及患者意见大,在经营期内各项测评(院内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评比)的不满意率连续三次超过15%或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高于15%的。

4、买受人无故未按时向委托人交纳管理费及水、电、暖气、空调等费用时,应承担违约金壹万,经委托人通知后仍未在15个工作日内补交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5、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或其他违反法律导致严重后果行为的。

6、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挂靠经营行为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期内买受人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买受人需赔偿委托人违约金壹拾万元。

七、考核制度:

1、不按照厨房内功能分区操作食品或员工不按食品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的(包括不穿工服、戴口罩、手套等),按照考核标准扣罚 50 元/次。

2、买受人在经营的食品超出食堂经营范围的,按照考核标准扣罚最低 1000 元/次。累计三次,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与职工和患者发生争吵或冲突,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的,院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买受人无正当理由,负责人不亲自出席委托人组织的相关食堂经营会议的,按照考核标准扣罚 200 元/次。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考核标准每次扣罚 2000元:违反消防安全带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灾害的;违反用水、用电、用油、管理规定的;存在火灾隐患,医院及主管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未整改的。

6、买受人的实际操作与买受人的责任和本合同所规定的指标不符,买受人的实际操作与买受人的承诺不符,即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索赔,赔偿数额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可按违约程度扣除200元/次至1000元/次。

7、买受人售卖没有取得“三证”、变质食品的,使用地沟油、假盐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每发现一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累计三次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不卫生食品,一经查实,每次处罚支付违约金500元。

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及拍卖文件为准。

2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双方签定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本期资料所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有违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2、务请大家仔细阅读本公司发给各位的拍卖文件,再次提醒各位,您的举牌、应价、加价、口头报价乃至成交我们将视为您已知晓、认同并且愿意遵守我们拍卖文件所规定的拍卖规则、注意事项和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条款。

23、未尽事宜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3月

竞买人签名:



鹤壁市人民医院

(总院区)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经鹤壁市公共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由乙方中标取得甲方鹤壁市人民医院(总院区)餐厅贰年期的租赁权,为医院提供职工和病员的膳食保障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现有餐厅场地及厨房、设备,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要求,必须保证全年无间断地提供餐厅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需供餐)。乙方要为住院患者提供配餐服务,同时为医院 ICU、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提供送餐服务。

3、在服务期内乙方因经营需要,需要添置或更换餐厅内外设施设备时,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添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服务期第1条款内餐厅设备需要维修,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5、合同到期乙方交还甲方原有设备,交还甲方设备时需完好无损,并保证正常使用。

二、经营地点:

总院区职工、病号食堂(新病房楼负一楼食堂)

三、合同期限和管理费用

1、合同期限为贰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医院收取房屋租赁费用,金额: 元/年( 元),一年分两次付清,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季度第一周付清第一次租金,第二季度第一周付清第二次租金。

3、乙方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预先支付。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院方)

1、根据工作和卫生安全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堂工作事宜进行监督和提出改正意见。

2、甲方向乙方按收费规定收取水、电、空调、暖气等费用。

3、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综合考核组,专人组织定期对乙方的服务态度、食品卫生、饭菜质量数量、生产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考核,如未达标,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乙方因工作需要所产生的装修、改造方案、资费等,有权进行评估、审核监督。

5、甲方对因乙方工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6、若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风险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7、甲方现有设备资产完好地移交给乙方使用管理,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完好地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8、食堂推出新的花色品种、份量、质量、价格,在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再由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行。

9、甲方有权对食堂的饭菜售价进行最高限价。

10、如上级大型检查需听从甲方主管科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如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和通报批评,后果严重者,甲方有权对其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服务方)

1、乙方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前提下,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承包合同。

3、乙方合同期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风险保证金贰拾万元整,该保证金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卫生“五四制”或违反院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合同要求,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合同期内乙方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保证金将无息如数退还。

4、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则全额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5、乙方自觉接受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及医院相关部门的检查、检疫、监督及资格评审,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按规定和标准每月的第一周向甲方交纳水、电、气等费用。

7、乙方聘用的人员工资、各种福利社保、安全保险等均由乙方承担。

8、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噪音、污水、鼠类防控、烟尘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9、乙方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持证上岗,服装整洁,遵纪守法,服务态度良好。

10、乙方在合同期间,由甲方投入的装潢、装修设施,产权归甲方,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

11、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间,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定及指标,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转,按时供应饭菜,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价),品种齐全,质优价廉,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卫生法,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购主、副食、调料、粮、油等相关证件、资质及进货流程计划书,建立台账以备存档待查。

13、乙方应在租赁场地醒目地方设置乙方单位的铭牌,设置位置应不少于2处。

14、乙方应制订完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如疫情或其他突发紧急事件)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管理责任:

1、加强管理,确保饮食卫生与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用工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用工培训、文明服务、物资采购、成本核算、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悬挂上墙。严格按照“6S”管理模式实施日常管理,强化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到人。

2、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到期及时年检、验证、换证。因不具备相关资质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负责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乙方自理>,对身体不合格者一经发现应立即调离岗位并及时安排新的从业人员进入提供服务)、培训合格证和计划生育合格证或未婚证的复印件,并登记造册,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因乙方用工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负责。按照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乙方负责聘用员工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知识、岗位能力、安全用电、防火等操作的专项培训和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持上岗证(如厨师证等)。

4、上班期间,乙方的食堂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

帽、戴口罩,佩戴工号卡,不得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头发不外漏,做到穿戴整齐,卫生清洁,严格按照晨检制度检查并做好记录,

严禁穿工装去卫生间。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按季节变化统

一换装。使用规范、礼貌服务用语,严禁一切不良动作和习惯;出售食物时必须使用专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物,上岗前或便后必须洗手,禁

止在工作场所抽烟、喧哗和打闹。

5、教育员工要诚恳待人,礼貌服务,在经营活动中,努力培育一流的企业团队。坚持薄利、优质、卫生、安全的经营理念。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掺杂做假,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在经营范围内,努力拓宽服务层面,增加花样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为医护及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6、按有关规定做好厨房“四防”工作,悬挂灭蚊灯,配置相关防护

设施,按消防法规相关要求(面积要求、功能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费用由乙方自理),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和负责安全工作,并接受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坚决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各类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是食堂食品安全、治安及消防责任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负全责。

7、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和甲方规定的食品加工、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的生产流程及规范进行操作,操作间全面实行门禁管理。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四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8、食品原材料采购,如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调味品等主、

副食品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生产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食品生产

许可证等;蔬菜、瓜果、肉类等要求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市场采

购。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对不符合安全卫生和影响服务的采购,甲方有权制止。应确保食品采购的安全、可靠,不得采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违禁添加剂、外购成品、半成品以及其他伪劣食品。甲方如发现乙方采购的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甲方有权禁止乙方销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严格执行饭菜 48小时留样制度,留样品种齐全且足量并按规定低温保存,做好留样记录等规范化工作,确保食品的采购、清洗、加工、制作、储存、销售等环节符合食品卫生法。

10、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并定期听取职工和患者对饭菜质量的提出的意见。做好意见反馈并及时调整。

11、搞好环境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每餐工作结束后,

乙方必须对餐厅、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整洁。

库房要求通风良好,符合防腐、防尘、防鼠、防蝇要求。冰箱(柜)应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食物应分类入盒加盖摆放整齐存放,并有明显标志标识,每个冰箱(柜)应配备校准温度计,并定期核验。每周要定期对炊具进行蒸煮消毒并做好记录。对所有用过的食具、餐具洗净后立即消毒,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用具保洁柜(箱)中保存,保洁柜(箱)内要保持洁净、干燥,并做好记录,厨具设施每餐结束后,要及时清洁、保养,严禁在门外或放置有损院内形象的杂物。

12、应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食堂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馊水及废料运出,食堂餐厨及生活垃圾须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地,倾倒后容器内外清洗干净,无异味。严禁在食堂周边摆放杂物,以保障厨房、餐厅及周边整体环境卫生。

13、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乙方自身法人公司名义,不能以甲方食堂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约,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经营期内与供货方的经济往来活动。

六、乙方承担的费用

1、除虫害、下水道堵塞疏通、餐厨垃圾处置费用等,整治经营场所产生的卫生费用。经营所需餐饮设备、消防设备的购置,环境美化,用水、用电、暖气、空调安全维护产生的费用。租赁经营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应对所使用的场地的卫生、安全负责,保证承租房屋和设备设施等物品完好,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生产场地应按规定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并按规定及时更新、更换足够的消防设施。加工、销售场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灭鼠设备,消毒灯具,费用由乙方负责。

4、所有排污管道要连接地下暗渠排放,定期对污水井、隔油、隔渣池的油污、杂物进行清理。对餐厨垃圾应集中加盖存放,并定时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倾倒,倾倒后,及时清洁容器,无异味。

5、应对所提供房屋的主体结构、水、电暖气及空调管道,下水道及抽排系统等基础设施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及水电主线管道、下水道的正常运行。下水道以及抽排系统等共公用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表因乙方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附属的水、电、燃气等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赔偿损失。

6、厨房、餐厅设备维护和保养责任。乙方使用甲方厨房、餐厅的设备,应按照设备清单逐件核收,签字确认,并承担起所使用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及保养责任。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季度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疏通清洁;并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按清单完好向甲方交清,发现遗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同等价格、同等规模的设备进行赔偿,需要维护保养的,乙方要及时维护保养并负责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验收,验收无误后,并将所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乙方违约,乙方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赔偿,且风险保证金不退还。

1、经营期间,发生职工及患者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非本食堂或甲方中心厨房加工的食品、无证、过期食品、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经甲方规劝,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且情节严重的。

3、经营期内,乙方经营不善,职工及患者意见大,在经营期内各项测评(院内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评比)的不满意率连续三次超过15%或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高于15%的。

4、乙方无故未按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及水、电、暖气、空调等费用时,应承担违约金壹万,经甲方通知后仍未在15个工作日内补交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或其他违反法律导致严重后果行为的。

6、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挂靠经营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期内乙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需赔偿甲方违约金壹拾万元。

八、考核制度:

1、不按照厨房内功能分区操作食品或员工不按食品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的(包括不穿工服、戴口罩、手套等),按照考核标准扣罚 50 元/次。

2、乙方在经营的食品超出食堂经营范围的,按照考核标准扣罚最低 1000 元/次。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与职工和患者发生争吵或冲突,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的,院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乙方无正当理由,负责人不亲自出席甲方组织的相关食堂经营会议的,按照考核标准扣罚 200 元/次。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考核标准每次扣罚 2000元:违反消防安全带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灾害的;违反用水、用电、用油、管理规定的;存在火灾隐患,医院及主管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未整改的。

6、乙方的实际操作与乙方的责任和本合同所规定的指标不符,乙方的实际操作与乙方的承诺不符,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赔偿数额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可按违约程度扣除200元/次至1000元/次。

7、乙方售卖没有取得“三证”、变质食品的,使用地沟油、假盐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不卫生食品,一经查实,每次处罚支付违约金500元。

九、合同有效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到双方依照以上条约终止合同关系之日结束。

十、争议解决:

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11678176722008007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