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2-JQ01-F128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采购(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2-JQ01-F1282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年) | 备注 |
一
| 食堂劳务外包 | 项 | 1 | 2年 | 福州 | 213 (按照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 1年1签 |
说明 | 1.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所有服务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限额:投标人人工劳务报价≤10元/人/天,月劳务费总额=招标方实际就餐人数×投标人人工劳务投标报价×当月餐饮服务考评系数。 3.最高限价:月劳务费总额×12个月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为正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且餐饮经营必须是其主营项目(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出具近3年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餐饮公司管理服务标准按照SB/T 10856-2012《团餐管理服务规范》执行(提供接受地方相关部门巡检通报和落实规定的承诺书)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3月7日至3月17日(上午8:00至11:50 、下午14:30至17:2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采购机构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申领表(见附件26);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为正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且餐饮经营必须是其主营项目(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出具近3年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餐饮公司管理服务标准按照SB/T 10856-2012《团餐管理服务规范》执行(提供接受地方相关部门巡检通报和落实规定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用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发出文件等程序进行。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zgrmjfjd910yycgzx@163.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未按上述格式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将会被退回。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6: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6: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6: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3月28日8: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9:3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花园路180号肿瘤放疗中心1楼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同一人代理不同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时间间隔,应当在180天以上。
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花园路180号肿瘤放疗中心1楼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w.ccgp.gov.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助理、郑助理
办公电话:0595-28919535、28919672
移动电话:15559075621 13559028240
采购文件发放人:赖助理
办公电话:0595-28919533
移动电话:15959521100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干事
办公电话:0595-28919056
移动电话:18960148022
附件下载:附件26-食堂劳务外包采购(二次)-申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