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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澄清文件(五)
各潜在供应商: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GN2023-24-0832,现针对部分潜在供应商项目疑问,针对发包文件做如下澄清和修改:
【修改1】为保障项目充分竞争,本项目评审办法,“食堂负责人(经理)”大项,第1条“具有国家级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具有食品类、餐饮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本项满分5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2)毕业证书提供在学信网的学历和学籍在线查询截图。需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食堂负责人(经理)缴纳的近3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需提供原件现场备查。(4)如仅满足相关学历要求,但不具备国家级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本项不得分。”修改为以下内容:
具有国家级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2)需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食堂负责人(经理)缴纳的近3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修改2】为保障项目充分竞争,本项目评审办法,“企业荣誉”大项,第1条“近五年(响应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供应商或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堂、餐厅等主体单位获得:市级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含市食安办、消保委)颁发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含省食安办、消保委)颁发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得2分。本项满分8分。注:(1)提供所获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证书(证书需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所获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颁发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官网公示截图,需体现单位名称等评审要素,提供官网公示截图的,需附公示网址链接。时间以证书或颁发文件或官网公示落款时间为准。如响应文件中所附材料是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堂、餐厅等作为主体单位获得相应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其所获的奖项、荣誉、表扬、认证需与餐饮行业具有相关性,另行提供供应商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限需包含获奖年度。合同提供原件现场备查。”修改为以下内容:
近五年(响应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供应商或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堂、餐厅等主体单位获得:
①市级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含市食安办、消保委)颁发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得1分;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市级食品类或餐饮类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得0.5分;
③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含省食安办、消保委)颁发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得2分;
④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食品类或餐饮类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得1分;
本项满分8分。
注:(1)提供所获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证书(证书需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所获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颁发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官网公示截图,需体现单位名称等评审要素,提供官网公示截图的,需附公示网址链接。时间以证书或颁发文件或官网公示落款时间为准。如响应文件中所附材料是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堂、餐厅等作为主体单位获得相应奖项、荣誉、表扬、认证的,其所获的奖项、荣誉、表扬、认证需与餐饮行业具有相关性,另行提供供应商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限需包含获奖年度。合同提供原件现场备查。(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另有潜在供应商其他疑问,统一做如下回复:
【疑问1】我司经营项目中有在同一所高校(安徽省内)同时经营二个(或三个)食堂,系不同时期签订的合同,目前营业状态良好。此二份(或三份)合同是否按照二份(或三份)业绩赋分
【回复1】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合同需明显体现出为不同食堂或同一食堂不同期限的餐饮服务业绩合同,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2】在近五年内获得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年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级(优秀等级)单位”,是否能认定企业荣誉得分
【回复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变。本澄清文件与项目其他澄清文件均为发包文件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请各承包人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其他信息。由此给各潜在承包商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