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303-03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午餐及值班人员晚餐(双休节假日依值班人员情况保证用餐),午餐时间11:30分,晚餐时间18:00.用餐标准一荤菜二素菜;米饭不限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12月31日后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及2022年1月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至 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要求的地点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244418224@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获取报名表。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2244418224@qq.com)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ZX-2303-03;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5万元(以实际用餐数量为准,最高不超过115万元);
5.最高限价:17元/餐/人(本项目以单价元/餐/人的方式进行报价);
6.采购需求:负责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午餐及值班人员晚餐(双休节假日依值班人员情况保证用餐),午餐时间11:30分,晚餐时间18:00.用餐标准一荤菜二素菜;米饭不限量;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食品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餐服务。
11.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12月31日后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及2022年1月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244418224@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获取报名表。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2244418224@qq.com)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
文件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1015号
联 系 人:郭东辉
联系方式:0431-87974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 系 人:仲崇敏
联系方式: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崇敏
电 话:0431-888543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1015号
联系方式:郭东辉0431-87974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仲崇敏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崇敏
电 话: 0431-8885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