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标题: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方式:1)上门报名:即响应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或邮寄报名:即响应供应商用邮箱或邮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到我司邮箱fjys10@163.com),我司通过邮箱将电子文档标书发给响应供应商。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100元,售后概不退回。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六、开启: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费缴纳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1.采购人信息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高林街149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法:15880790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方法:0594-2278989 邮箱:fjys10@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2023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