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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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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3月08日 16:2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宿豫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6: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博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宿迁市霸王举鼎广场北发展大道2691号(渔歌子假日酒店11楼)
预算金额¥76.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艳
项目联系电话1385135975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宇0527-84465800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博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霸王举鼎广场北发展大道2691号(渔歌子假日酒店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艳1385135975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博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BJ[2023]001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预算金额:7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进行采购,采购的范围主要是为税务工作人员工作日提供早、中餐以及临时安排公务接待服务 ,详细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至 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博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微信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迁市霸王举鼎广场北发展大道2691号(渔歌子假日酒店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11号

联系方式:张宇0527-84465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博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霸王举鼎广场北发展大道2691号(渔歌子假日酒店11楼)

联系方式:钟艳13851359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艳

电 话: 13851359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