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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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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拍租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拍租公告

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拍租公告

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受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暂定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6:00在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开标一厅)对天富饭店的房产公开拍租。

一、标的内容:

天富饭店的房产,租赁期限15年。

基本情况:1.地理位置:位于石河子市城区北二路28号。

2.资产情况:天富饭店大楼,该栋楼共16层,地上15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9543.58㎡,土地使用权面积8500.60㎡。

3.资产现状:目前该大楼由石河子大厦委派人员管理,该大楼主要有住宿、餐饮、娱乐、健身和航空服务等经营业态,其中大楼地下1层和地上1-5层主要对外出租(详见天富饭店租赁合同台账),6-15层为石河子大厦自用办公和自营客房。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24日18:00

三、报名要求及条件:

1.参拍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实体,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实力雄厚,其净资产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为准);

2.参拍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工商、税务、旅游、银行、检察、司法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参拍人目前没有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参拍人具备餐饮经营经验和酒店行业管理经验,具有成熟的酒店管理团队者优先考虑。

3. 竞买人须具备餐饮经营经验和酒店行业管理经验,具有成熟的酒店管理团队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报名请携带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并缴纳足额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18:00(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石河子市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412室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须以网银转账的方式从竞拍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保证金缴纳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无效。参拍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参拍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参拍保证金以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携带参拍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保证金及成交款交付:

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竞拍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50万元打入以下指定账户, 以后年度租金以提前1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一次性缴纳,逾期未足额缴纳者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拍标的将重新公开竞拍。买受人按约履行本合同义务且合同期限届满时,若买受人无违约行为,委托人将该履约保证金50万元无息返还给买受人。

开户单位: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

账号:3016 0280 0902 4903 874

(需保留汇款小票或转账记录)

五、特别说明:

1.此次拍租的房产租赁合同期内前五年租金标准不变,即第一、二、三、四、五年租金标准为拍租成交金额;第六、七、八年租金标准以第五年租金标准为基础上浮10%;第九、十、十一年租金标准以第八年租金标准为基础上浮10%;第十二、十三年租金标准以第十一年租金标准为基础上浮10%;第十四、十五年租金标准以第十三年年租金标准为基础上浮10%。

2.买受人须承诺接收使用原天富饭店44名员工、薪资不待遇不低于原标准,并承担44名员工薪资和企业统筹部分、福利等费用。买受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需同时签订服务协议,约定44名员工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如买受人愿意向委托人支付44名员工经济补偿金、工伤员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名10级工伤,1名9级工伤),由委托人与44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如44名员工同意与委托人解除劳动合同,后续买受人可根据实际需要优先聘用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如有员工不同意与委托人解除劳动合同,则继续由委托人派至买受人进行工作,由买受人承担员工薪资和企业统筹部分、福利等费用。

3.买受人须承诺签订租赁合同首年内对天富饭店大楼投资的装修改造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买受人应保证自营住宿面积不低于4200㎡,自营餐饮面积不低于4000㎡。租赁合同期满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买受人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计收。

4.因天富饭店大楼部分楼层已对外出租,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2月底,买受人需承诺保证原租赁合同履行至期满。竞买人报名租赁前,应自行前往租赁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考察租赁资产的全部情况。买受人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费、设施设备维护、大楼公共区域维修等各项费用)。

5.租赁期限内,买受人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需要自行对房产进行装修、改建的,须事先向委托人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及图纸,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但不得超出原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方案范围。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委托人提出异议的,买受人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399938088 2819918


拍 租 规 则

一、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拍卖通行惯例制订。

二、竞买人须凭身份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办理竞买手续,签署参拍协议书,交付拍租保证金,领取竞价号牌以取得竞买权,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内结清全款者(包括成交价款和佣金),交付的保证金纳入成交总额一并核算。

三、拍租标的目录是对拍租标的进行有关文字说明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租人的任何担保。

四、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租会,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

五、买受人是指拍卖师认定的最高出价人。

六、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付清首年租金及佣金;超过约定未付清全款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租人所有,以作为买受人向拍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拍品再次拍租。

七、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委托拍租的拍租标的,也不得让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拍租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八、委托人在拍租前要求撤回拍租标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并向拍租人支付合理的费用。

九、委托人委托拍租人拍租其物品或财产权利应与拍租人签署《委托拍租合同》,并保证对该拍租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十、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租成交总价的1.2%向拍租人支付佣金。

十一、拍租成交后,买受人的款项全部付清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办理交割手续,并协助办理后期有关手续。

十二、拍租底价由委托人书面确定。

十三、拍租人有权拒绝任何不宜参加拍租活动的人进入拍租现场,以及在出现争议时,将拍租标的另行拍租。

十四、拍租人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守秘密。

十五、竞买人一旦进入本拍租会场,就等于认可并遵循本规则,须依此对自己在拍租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十六、拍租规则中未约定的事项,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竞 买 须 知

一、拍租目录对拍租标的的描述力求详实,但竞买人应于竞投前自行审视拍租标的(包括聘请专家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租标的之一切现状。

二、办理竞买手续时请携带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并于拍租会前二日18: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拍租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不计利息。

三、此次拍租的房产以拍租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租人不承担拍租标的瑕疵保证。所以请竞买人在拍租前必须仔细审查拍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权利负担。此次拍租的房产较为老旧,拍租成交后,委托人按房屋现状,连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一并交付买受人(另附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视为已在拍租会开始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拍租房屋。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拍品情况将租金缴纳至委托指定账户,并签署合同。

四、此次拍租的房产租赁合同期内前五年租金标准不变,即第一、二、三、四、五年租金标准为拍租成交金额;第六、七、八年租金标准以第五年租金标准为基础上浮10%;第九、十、十一年租金标准以第八年租金标准为基础上浮10%;第十二、十三年租金标准以第十一年租金标准为基础上浮10%;第十四、十五年租金标准以第十三年年租金标准为基础上浮10%。

以首年租金280万元为例,每年租金给付情况如下:

年份

年数(年)

每年租金(万元)

小计租金(万元)(取整数)

1-5

5

280

1400

6-8

3

308

924

9-11

3

338.8

1017

12-13

2

372.68

746

14-15

2

409.95

820

总计租金

4907

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于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汇入委托人指定账号, 以后年度租金以提前1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一次性缴纳。

五、在租赁期内,如委托人出售买受人所租赁的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买受人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应配合委托人办理换签手续,即终止租赁合同,由买受人与房屋新的所有权人在本合同基础上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六、租赁期限内,买受人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需要自行对房产进行装修、改建的,须事先向委托人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及图纸,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但不得超出原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方案范围。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委托人提出异议的,买受人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因买受人原因,发生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上访事件等,给委托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资产租赁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资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九、竞买人竞价请按下列“竞价增幅”加价(拍卖师有权视具体情况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也可以口头报价,幅度不得低于下列数额)

拍租竞价阶梯:1000万元以下每次加价1万元

1000万元以上每次加价5万元

附件:
1、3_2023-3-9天富饭店拍租公告.doc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