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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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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JHY-SZ2023006

二、项目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综合单价)元/人/天:73(元)嵊州市食饭港快餐店嵊州市鹿山街道长春路 68 号
2报价(综合单价)元/人/天:72(元)嵊州市和嵊餐厅长春路店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长春路188号
3报价(综合单价)元/人/天:57.5(元)嵊州市心思潮快餐有限公司三江街道三江西街447、449、45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

目标项一

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2

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

目标项二

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3

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

目标项三

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永根,相国校,何生其,张燕,程言龙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嵊州市食饭港快餐店73.073.072.073.076.073.47.8881.28
1嵊州市和嵊餐厅长春路店70.570.068.570.074.070.67.9978.59
1嵊州市心思潮快餐有限公司62.064.061.064.068.563.910.073.9
1嵊州市锦楼饭店66.065.064.066.070.066.27.6773.87
1嵊州市米宝宝煲仔饭庄城南店56.056.051.052.561.055.38.8564.15
1杭州咬不得餐饮配送有限公司56.056.551.054.560.055.67.9963.59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嵊州市食饭港快餐店73.073.072.073.076.073.47.8881.28
2嵊州市和嵊餐厅长春路店70.570.068.570.074.070.67.9978.59
2嵊州市心思潮快餐有限公司62.064.061.064.068.563.910.073.9
2嵊州市锦楼饭店66.065.064.066.070.066.27.6773.87
2嵊州市米宝宝煲仔饭庄城南店56.056.051.052.561.055.38.8564.15
2杭州咬不得餐饮配送有限公司56.056.551.054.560.055.67.9963.59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嵊州市食饭港快餐店73.073.072.073.076.073.47.8881.28
3嵊州市和嵊餐厅长春路店70.570.068.570.074.070.67.9978.59
3嵊州市心思潮快餐有限公司62.064.061.064.068.563.910.073.9
3嵊州市锦楼饭店66.065.064.066.070.066.27.6773.87
3嵊州市米宝宝煲仔饭庄城南店56.056.051.052.561.055.38.8564.15
3杭州咬不得餐饮配送有限公司56.056.551.054.560.055.67.9963.59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嵊州市富豪路2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丹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98105

质疑联系人:丁烈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017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高南社区新悦路88号君悦大厦18幢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510268

质疑联系人:郑锦锦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3920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附件信息:

  • 定稿 嵊州市鹿山街道2023年度订餐送餐服务采购项目.doc

    579.5K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