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3年03月13日 15:5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楚雄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 15: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3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8-3031808 | ||
采购单位 |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金老师 0878-30318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楚雄开发区永安路512号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琼 0878-337551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楚柏采字【2023】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2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1号
联系方式:金老师 0878-3031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512号四楼
联系方式:罗琼 0878-337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 0878-303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