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03月14日 17:5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宁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保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中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4日 17: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至2023年03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翔博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西、南塘巷以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04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宁夏翔博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宁县杞乡经典C区众康医院向北50米) | ||
预算金额 | ¥33.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5336776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宁县县城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张科 电话:139953367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翔博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西、南塘巷以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嘉; 电话:13299559936 |
项目概况 中宁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翔博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西、南塘巷以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Y-ZC-230303
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3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中宁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保障项目( 具体招标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 中宁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保障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33.5万元/年,服务期限二年 | 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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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告知书;(6)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中标后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翔博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西、南塘巷以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05室)
方式:将相关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及其相关附件)发送至703152052@qq.com邮箱,登记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携带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翔博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宁县杞乡经典C区众康医院向北5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中宁县县城新区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张科 电话:13995336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翔博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西、南塘巷以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嘉; 电话:13299559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科
电 话: 1399533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