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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诏安县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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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诏安县医院诏安县总医院北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诏安县医院诏安县总医院北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3月15日 15:1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诏安县总医院北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诏安县医院
行政区域诏安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5: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华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87810
采购单位福建省诏安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深桥村上兴巷3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先生1534506909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华0596-2187810

项目概况 诏安县总医院北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元(Z-2023)招007

项目名称:诏安县总医院北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万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1

1-1

诏安县总医院北区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3(年)

0

0

0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信息安全产品:否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中的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为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相关政策合并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政策文件复印件或相关部门网页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审查不通过。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诏安县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深桥村上兴巷390

联系方式:沈先生1534506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联系方式:小华0596-2187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华

电 话: 0596-218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