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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公寓房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3-03-20

招标详情

某部公寓房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公寓房厨房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SC—2023CG—0008;

2、项目名称:某部公寓房厨房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360000.00元;

5、最高限价:360000.00元;

6、采购需求:为某部公寓房厨房设备进行采购、运输、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后签订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提供2019-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④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地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的材料扫描件(*PDF)发送至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bzyzh001@163.com)进行信息登记。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为准

2、地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为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为准

2、地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00元(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号:251002160920002158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087498302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军队采购网。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

某部:0875-22570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略

联系方式:1350875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怡和小区121号(杏花小区东)

联系方式:13087498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08749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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