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委托就九江银行宜春分行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银行宜春分行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约92万/年;采购需求见第三章项目内容。
二、招标内容:
1、项目主要内容:九江银行宜春分行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920000元,实行公告招标,入围2家供应商。
注: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固定折扣率(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并按无效投标处理。折扣率是指参照宜春青龙、乐卖特两家超市的零售价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折扣率原则上不得低于85折(即下浮让利原则上不超过15%),凡低于85折的投标人需提供低价说明。
2、供应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需配送,本期合同期限 1 年,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3、投标报价包含产品副食品及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供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2.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12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4.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5.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3年3月 20 日至2023年3月 24 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开始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前往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宜春市秀江东路468号艺墅天街5栋5单元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宜春市秀江东路468号艺墅天街5栋5单元4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5-3556922,15770909459
招标人监督机构:九江银行宜春分行
联系电话:13979570873 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