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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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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龙岩分行2023年度员工用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恒丰银行龙岩分行2023年度员工用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恒丰银行龙岩分行2023年度员工用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楼1楼1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FZJZCG2023030003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龙岩分行2023年度员工用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服务期

预算价(元)

磋商保证金

(元)

1

恒丰银行龙岩分行2023年度员工用餐项目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年

384000

4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述为招标人餐厅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餐饮管理或食堂管理或餐饮服务)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2)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注:供应商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楼1楼109

方式: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楼1楼109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楼1楼1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直接至我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楼1楼109)购买招标文件。2、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公告下方附件的报名登记表将贵公司信息一并填写清楚发送到我司邮箱(fjmj@126.com)。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

联系方式:魏经理 0591-28081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楼1楼109

联系方式:刘工 0591-8334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591-83345700

01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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