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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于 2023-03-27

招标详情

某部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2023年03月27日 09: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萝北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53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2日 09:25
资格预审日期 2023年04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88760261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18088760261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0327.docx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2日 09点2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二、2023-JLBFOG-W1001

项目名称: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为以下三个标包分别确定一家供应商,完成某单位提供副食品采购供货服务。副食品采购品类包括:水果、蔬菜、猪肉(包括冷鲜及冷冻半成品等)、牛羊肉(包括冷鲜及冷冻半成品等)、水产(包括冷鲜及冷冻半成品等)、禽肉(包括冷鲜及冷冻半成品等)、禽蛋、干菜调料、杂粮、方便食品(含饮料)、奶制品。标包划分情况下:一标包:抚远、同江供应区(33个点位),预估规模:1500万元/年;二标包:绥滨、萝北、嘉荫供应区(37个点位),预估规模:2000万元/年;三标包:佳木斯供应区(1个点位),预估规模:50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供应商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确保招标需求能得到及时保障(提供证明文件,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产权证;如为租赁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车辆设备(提供企业配备专用车辆证明文件,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且租赁期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必须具备保障副食品配送的冷冻、冷藏、保鲜车等专用车辆。

(五)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供应商须承诺:

1.所提供的肉类产品能够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水果、蔬菜产品能够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

2.供应商所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3.任何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全过程及后续供应期间不得出现挂靠、转租、转包;

4.供应商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逐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

5.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6.提供了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保密承诺书》、《诚信承诺书》。

(九)本项目三个标包可以兼投不可兼中,评审时按照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的顺序进行,优先评审的标包中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标包评审,视为有效供应商,但不得在后续标包评审时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如后续标包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三家,则按照剩余候选人数量进行推荐(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或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三)供应商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确保招标需求能得到及时保障(提供证明文件,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产权证;如为租赁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车辆设备(提供企业配备专用车辆证明文件,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且租赁期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必须具备保障副食品配送的冷冻、冷藏、保鲜车等专用车辆。(五)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八)供应商须承诺:1.所提供的肉类产品能够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水果、蔬菜产品能够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2.供应商所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3.任何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全过程及后续供应期间不得出现挂靠、转租、转包;4.供应商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逐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5.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6.提供了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保密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九)本项目三个标包可以兼投不可兼中,评审时按照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的顺序进行,优先评审的标包中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标包评审,视为有效供应商,但不得在后续标包评审时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如后续标包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三家,则按照剩余候选人数量进行推荐(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或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至 2023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不能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在文件申领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中(2452018317@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标包)+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打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待报名成功后再将报名材料邮寄到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3年04月02日 09点25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04月0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 项目名称: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3-JLBFOG-W1001

三、 项目概况:

拟通过公开招标,为以下三个标包分别确定一家供应商,完成某单位提供副食品采购供货服务。副食品采购品类包括:水果、蔬菜、猪肉(包括冷鲜及冷冻半成品等)、牛羊肉(包括冷鲜及冷冻半成品等)、水产(包括冷鲜及冷冻半成品等)、禽肉(包括冷鲜及冷冻半成品等)、禽蛋、干菜调料、杂粮、方便食品(含饮料)、奶制品。标包划分情况下:一标包:抚远、同江供应区(33个点位),预估规模:1500万元/年;二标包:绥滨、萝北、嘉荫供应区(37个点位),预估规模:2000万元/年;三标包:佳木斯供应区(1个点位),预估规模:50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协议供货期为12个月,根据履约情况可视情延长,最长不超过1年。

供货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定期定量供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供应商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确保招标需求能得到及时保障(提供证明文件,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产权证;如为租赁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车辆设备(提供企业配备专用车辆证明文件,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且租赁期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必须具备保障副食品配送的冷冻、冷藏、保鲜车等专用车辆。

(五)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供应商须承诺:

1.所提供的肉类产品能够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水果、蔬菜产品能够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

2.供应商所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3.任何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全过程及后续供应期间不得出现挂靠、转租、转包;

4.供应商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逐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

5.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6.提供了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保密承诺书》、《诚信承诺书》。

(九)本项目三个标包可以兼投不可兼中,评审时按照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的顺序进行,优先评审的标包中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标包评审,视为有效供应商,但不得在后续标包评审时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如后续标包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三家,则按照剩余候选人数量进行推荐(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或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 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03 月 27 日至2023年 04月 02 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6 : 30 (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三)申领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车辆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10.供应商资格条件(八)要求的承诺书。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审查依据,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仍需提供上述材料。

(四)申领方式

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不能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在文件申领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中(2452018317@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标包)+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打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待报名成功后再将报名材料邮寄到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七、 实地或线上考察

供应商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后,采购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供应商进行实地或线上考察。考察结果合格,将向其发放投标邀请;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

实地或线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递交开始时间: 2023 年 04 月 05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4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 递交地点: 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

(四)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预审时间: 2023 年 04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资格预审地点: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电话:04686-865643/18088760261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请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同步发送至某部监督部门邮箱:JJJCK2022@163.com。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联系电话:0468-6865635

某部

2023 年03月 27日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太平路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8088760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08876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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