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医院物业服务社会化项目意向公示
我院就医院物业服务社会化项目意向公示,欢迎贵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医院物业服务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计费用约677.52万元/年,服务期限两年,共计约1355.04万。
三、项目概况:
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行政医疗区各大楼、停车场秩序维护和生活区治安管理、监控值班、院内巡逻、督查保安、楼层巡查、消防设施检查和应急处突、医院重点岗位执勤等其它相关工作。
2.室内保洁:负责医疗区用房147888.72㎡,其中包含大厅、电梯、各诊室、医办室、更衣室、卫生间、步行梯、地面、门窗、灯具、不锈钢、垃圾桶、玻璃(镜子)、电动扶梯等工作。 室外保洁:营区环境卫生清扫面积等工作。
3.洗衣班:全院各类布草类清洗、消毒和管理,部分体系部队被服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4.幼儿园及招待所:负责食堂管理,保障就餐、勤杂、负责招待所日常工作等。
5.外勤组:负责请领药物、运送标本等工作。
6.后勤班组:负责医院动力中心水电保障等工作。
服务需求单位做好以上等其它相关工作。所有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仪表整洁,由物业公司配发制式服装和装备、卫生工具,物业公司安排保洁使用自动垃圾转运车、自动扫地机和吹尘机等装备每天进行卫生清理。所有人员仪容仪表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文明礼貌用语。服从医院管理,配合好医院相关工作。接受医院和各级监管部门监督。
四、公示时限: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
五、服务地点:
河南省驻马店市。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在军队物资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意见反馈的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880388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