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03月28日 17:3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健管中心体检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惠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8日 17: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3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2373991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桥东学背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先生;0752-23590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市一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麦地东一路9号加旺花园6、7号楼2层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先生;0752-23739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YDT2023SZ0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健管中心体检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内容:
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条款5、★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投保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1)中标方承担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责任及相关行政部门处罚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推荐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场所设施配置等管理要求,以及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就餐人员的就餐安全。食品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和事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2)中标方以公司名义购买了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标方须在开标之日三个月前已购买相关保险,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保险额度不小于¥100万元,并承诺中标后每年度购买不低于该保险额度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及中标后为本项目办理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保额的场所责任险。
(3)中标方用于餐饮制作的食品原材料、副食品必须通过合法正规途径采购。具有符合法规的食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中标方每月将上述食品原材料的卫生检测合格证明、采购途径向采购人作出公布,并在饭堂向采购人职工作出公示。中标方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监督。
(4)中标方所提供的餐食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因中标方主观管理原因发生食品卫生感染、损伤、中毒事故的,其责任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投标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5)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是因中标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的质量问题所导致的,其经济责任首先由中标方自行完全承担,然后中标方再按法律的界定追讨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2、第三部分,磋商须知;附表二:综合评分表: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商务部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前购买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进行评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购买其他安全险的且未在主责险种中包括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不计算在内,无提供不得分)
现更改为: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条款5、★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投标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1)中标方承担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责任及相关行政部门处罚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推荐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场所设施配置等管理要求,以及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就餐人员的就餐安全。食品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和事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2)中标方用于餐饮制作的食品原材料、副食品必须通过合法正规途径采购。具有符合法规的食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中标方每月将上述食品原材料的卫生检测合格证明、采购途径向采购人作出公布,并在饭堂向采购人职工作出公示。中标方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监督。
(3)中标方所提供的餐食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因中标方主观管理原因发生食品卫生感染、损伤、中毒事故的,其责任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投标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4)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是因中标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的质量问题所导致的,其经济责任首先由中标方自行完全承担,然后中标方再按法律的界定追讨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2、综合评分表: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商务部分:对投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前购买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进行评分:
(投标人需提供购买承诺函,无提供不得分。)
注意:承诺函及投标人购买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属于合同签订依据)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桥东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752-2359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一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地东一路9号加旺花园6、7号楼2层0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2-2373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752-237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