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HBHZ-FW-2023-01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3030087-0086
三、项目名称
东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食堂配菜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局机关及渣土班食堂配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武汉春诚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84号中银大厦第7层V区030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服务类 |
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局机关及渣土班食堂配菜服务项目(1包) 服务范围:东湖风景区城管局机关及渣土班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东湖风景区城管局机关及渣土班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本项目一次招标可执行三年,即“1+1+1”模式。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单位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相关商务及技术要求,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变动除外,如次年采购预算上下调整浮度超过10%,需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包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四中队食堂配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武汉春诚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84号中银大厦第7层V区030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服务类 |
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四中队食堂配菜服务项目(5包) 服务范围:东湖风景区城管四中队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东湖风景区城管四中队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本项目一次招标可执行三年,即“1+1+1”模式。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单位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相关商务及技术要求,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变动除外,如次年采购预算上下调整浮度超过10%,需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包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三中队食堂配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菱湖尚品洪山菜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白沙洲中小企业城第17号厂房1单元1-3层1号(仅限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95(%)
服务类 |
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三中队食堂配菜服务项目(4包) 服务范围:东湖风景区城管三中队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东湖风景区城管三中队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本项目一次招标可执行三年,即“1+1+1”模式。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单位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相关商务及技术要求,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变动除外,如次年采购预算上下调整浮度超过10%,需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包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二中队食堂配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武汉春诚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84号中银大厦第7层V区030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服务类 |
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二中队食堂配菜服务项目(3包) 服务范围:东湖风景区城管二中队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东湖风景区城管二中队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本项目一次招标可执行三年,即“1+1+1”模式。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单位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相关商务及技术要求,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变动除外,如次年采购预算上下调整浮度超过10%,需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包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一中队食堂配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华大百果蔬农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工业园C区12号厂房钢构厂区西半边及附属办公楼1.2.3.4楼
中标(成交)金额:95(%)
服务类 |
名称:东湖风景区城管一中队食堂配菜服务项目(2包) 服务范围:东湖风景区城管一中队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东湖风景区城管一中队食堂配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本项目一次招标可执行三年,即“1+1+1”模式。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单位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相关商务及技术要求,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变动除外,如次年采购预算上下调整浮度超过10%,需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巧红,吴东方,程丽,童秋妍,丁卫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3-28
2、评审地点:湖北宏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C2地块果岭公元二期第11幢3层)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各包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的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计取)。
2、收费金额:3.76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1包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3799万元,2包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0.5829万元,3包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0.6209万元,4包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0.5万元,5包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0.6783万元。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湖北宏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27-86794349
4、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5、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相关部门(027-86794349)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欢乐大道369号东湖建材市场6栋
联系方式:027-86776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宏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C2地块果岭公元二期第11幢3层
联系方式:027-84736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婷、李露
电 话:027-84736088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FW-012招标文件(东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食堂配菜服务项目)定稿.pdf
-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东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食堂配菜服务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