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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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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1: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预算金额¥1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林松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15533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茶园街道环南三村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女士8771810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思思、林松芳0591-86215533
附件: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文本.doc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R2023-029CS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服务期

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年

19万元

19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1) 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提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并以代理公司核查结果为准;(7)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4、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9)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完整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方式:各供应商可前往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处报名或将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扫描件及报名费凭证发送至公司邮箱(fjfrzb@163.com)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响应资格。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报名费300元。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可以进行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向指定账户转报名费后将银行回单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盖章扫描后一起发送至fjfrzb@163.com。

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台江支行)

账 号:42216442285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茶园街道环南三村综合楼

联系方式:施女士87718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联系方式:陈思思、林松芳0591-862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林松芳

电 话: 0591-86215533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