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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公安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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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GDWEIY2023001二、项目名称: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兴业大道西延线6号 下浮率: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货物类(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邓家牌、 1.00(项 ) 3,372,000.00 3,37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慈香、凌春香、梁庆联、李贝尔、李领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 1)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923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3.80 15.00 25.58 94.38 1 1
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40 15.00 30.00 88.40 2 2
惠州市康德乐农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80 13.00 25.28 76.08 3 3
惠州市海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0 5.00 27.28 40.28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公安局

地 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14号

联系方式:0753-4185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212号单层店

联系方式:0753-257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3-2579981

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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