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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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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长春地区所队食堂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长春地区所队食堂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长春地区所队食堂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F-ZB-2023006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长春地区所队食堂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JLHF-ZB-2023006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长春地区所队食堂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货地点: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长春地区所队食堂

采购范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品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限:1年,服务质量优秀且通过采购人审核的,可继续签署下一年合同

供货时间:根据双方约定单次供货为准。供货周期内,如食堂经营模式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货方式:中标人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装卸、现

场搬运、交货前的暂行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入围家数:1家

项目预算: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金额为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采购方要求竞标供应商为直供批发企业,商超等二手经销商不采纳,且供应商为长春市城区内。

2.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采购货物及服务。

2.4供应商具备大型餐饮企业供货资质,要自有仓储(冷库),配送、冷链运输能力,配送商品要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和路径进行配送,不得因供应商原因影像采购方开餐。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持以下证件及相关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信用证明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西一条街385号

联系人:张驰

联系电话:0431-86121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方式:0431-8852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凤

电 话:0431-88520058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质量优秀且通过采购人审核的,可继续签署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采购方要求竞标供应商为直供批发企业,商超等二手经销商不采纳,且供应商为长春市城区内。2.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采购货物及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方式:在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西一条街385号

联系方式:张驰 0431-86121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

联系方式:田凤0431-8852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凤

电 话: 0431-885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