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委托,就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办事处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办事处食堂。
1.2服务期限为一年。
1.3服务内容:食品加工及副食品消费服务。
1.4供应餐数:供应早、中、晚餐。(其中,早、晚餐以实际人数为准;早餐约100人左右,中午就餐人员约200人左右,晚餐20人左右)
1.5食堂工作人员至少保证在10人,必须配置主厨1人,副厨1人,面点师1人,洗菜工2人,服务员4人,打卡员1人;招聘员工时,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1.6招标控制价为594000元/年,(不含委托经营管理费 10万元/年,管理费具体支付金额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支付,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另行制定;不含每年损耗补助144000元根据季度考核支付,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另行制定。)(合同费用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食堂餐(厨)具损耗购置补贴、食堂零星维修资金、食堂卫生清理费、税金及其他费用(原材料成本、车辆运输费等)直接列入食堂经营成本。)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模块中的查询结果为准。)
2.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具有餐饮管理。
2.4本项目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代理部)处持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当场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代理部)
联系人:刘晓梦 联系电话: 0580-260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