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品质,拟就食堂主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报名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HCWY-CCSTZB-2023001
项目地点:华诚伟业集团公司长春地区各分公司(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公路488号、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661号、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3875号)
二、招标范围
标包 | 名称 |
标包一 | 大米 |
面粉 | |
食用油 | |
标包二 | 蔬菜 |
调料 | |
鸡蛋 | |
鲜肉 | |
冷冻品 |
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上述所有标包,评标顺序为标包一→标包二。
供货时间:一年,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按时按质供货,以招投标双方实际清点数量为准。
三、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投标人提供食品主副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的卫生标准生产、销售。如发现供货出现不新鲜、变质、霉变、质量有问题,乙方要做到包退换。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因质量引起的员工食堂中毒事件,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发生食物中毒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社会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的失信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食品许可(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之一)等相关证件(质检证明随货)。
5.投标人必须在长春市设有销售经营点。
6.投标人必须自有运输工具,能及时把采购物品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正规发票和与发票一致的转账账户。
本次投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五、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六、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时间:2023年4月2日17时前
2.投标文件组成:
(1)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3)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
(4)以往相关供货案例及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报价表;
(6)供货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4月3日前送或寄至: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公路488号吉林省华之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14时
2.开标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公路488号,吉林省华之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二手车店二楼
八、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8943660873
九、投标单位的投诉举报
1.信件举报:将检举、控告及申诉的问题通过书信形式,邮寄至举报受理处。
邮寄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 488 号
收件人:吉林省华诚伟业集团党委办公室
2.电话举报:18943660873。
3.电子邮件举报:113755437@qq.com
4.当面举报:通过上述方式预约后,当面向以上工作人员举报。
吉林省华诚伟业汽车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