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 1 )
一、项目编号:[350425]LH[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平潭北厝镇金井湾组团平潭海峡如意城G001地块二期6号楼二层28号 | 860,000.00元 |
合同包1(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项目):
货物类(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项目 | 冠业等 | 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项目 | 1 | 批 | 860,000.00 | 86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吴平洋 |
评审专家: | 林联丰 、 胡福毅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②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100万)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缴后不退。(注: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时,按4000元整收取);③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行,帐号:93500201001799892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项目:129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视同向未中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未中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公司领取落标通知书。
2.中标人登采购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电子章后进行合同公开,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大田县公安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号
联系方式:1585985198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三元工商联大厦4楼
联系方式:173059815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熊
电话:17305981568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