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牡丹江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45-F1002
项目名称:牡丹江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至 2023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牡丹江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Q45-F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说明 |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一)预算金额:含税130万元(人民币);
(二)中标数量: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比例按100%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八)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
(九)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具有固定的仓库和冷库和货物来源(提供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提供肉类、蛋类、水产类、果蔬类、奶类和干调类副食品与本市供货商或生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具有固定的仓库和冷库和货物来源(提供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提供肉类、蛋类、水产类、果蔬类、奶类和干调类副食品与本市供货商或生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12.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13.在履约环节不进行违法分包的书面声明;
14.本项目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须采用A4幅面纸彩印,每页手写或水印标注“牡丹江地区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专用”。
(四)申领方式
1.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754339234@139.com 。
2.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报价方 供应商操作手册》;(所有的附件可在网页首页查看);
(1)招标文件购买:(“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报价方 供应商操作手册》-“3.2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姜助理
联系方式:0451-83852350,13030002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谭先生
联系方式:15754339234/17745105222
邮 箱: 15754339234@139.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6628/13356663996
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某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3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姜助理0451-83852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曹女士/谭先生15754339234/17745105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助理
电 话: 0451-8385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