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1639
二、项目名称: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承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佳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71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承包项目
服务类
名称:食堂承包采购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合同不能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1.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建立健全合格的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3、委托服务期内,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必须严格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严厉查处,罚款由自行负责: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不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8)超过保质期限的。 4、采购单位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委托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采购单位声誉,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服务期内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负责。如因用电、水、燃气操作不当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从业人员意外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委托服务期内,疫情期间必须按照政府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相关费用由自行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兰、袁成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承包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联系方式:0427-226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0427-86500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承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佳餐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文字文稿1_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