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 ||
采购单位 |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昌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04日 17: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三川酒店二楼小会议室(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与文昌街交汇处东行)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三川酒店二楼小会议室(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与文昌街交汇处东行)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保艳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13484821 | ||
采购单位 |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北侧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戴先生:151875205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保工:18213484821 |
项目概况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BS2023-002
项目名称: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通过现场或邮箱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HBS2023-002
2.项目名称: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本采购预算为采购单位预估一年度的生活物资预算金额,供应商一旦成交,将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生活相关物资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9.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作。在二年服务期内,采购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本次采购为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活动,根据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供应商若有幸成交须配合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832平台中完成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的采购任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拟供生活物资的生产单位或销售配送单位, 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事项;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惩戒对象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2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
3.方式:
方式一:请于本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③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至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现场购买后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二:请于本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以上资料(①②③)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61404926@qq.com后以电汇、网银、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转入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账号:53050172863900001083)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川酒店二楼小会议室(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与文昌街交汇处东行)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川酒店二楼小会议室(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与文昌街交汇处东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交纳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 |
账号:53050172863900001083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0875-2886833 |
注: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或招标文件费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需分开分别交纳; |
3.采购人不接受未按公告要求报名、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九、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北侧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15187520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保工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
联系方式:18213484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保工
电话:18213484821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作。在二年服务期内,采购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本次采购为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活动,根据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供应商若有幸成交须配合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832平台中完成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的采购任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申请人须为拟供生活物资的生产单位或销售配送单位, 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事项;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
方式:方式一:请于本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③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至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现场购买后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二:请于本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以上资料(①②③)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61404926@qq.com后以电汇、网银、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转入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账号:53050172863900001083)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川酒店二楼小会议室(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与文昌街交汇处东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川酒店二楼小会议室(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与文昌街交汇处东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交纳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 |
账号:53050172863900001083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0875-2886833 |
注: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或招标文件费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需分开分别交纳; |
3.采购人不接受未按公告要求报名、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北侧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戴先生:15187520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
联系方式:保工:18213484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保艳文
电 话: 1821348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