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的集中采购副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的集中采购副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伙食管理工作,提升伙食保障质效,发挥集中采购效益。我部计划选取副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在福建平潭地区5个单位进行副食品配送。
三、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主要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食品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食品供应商必须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大米、面粉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类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禽类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食品有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合格证明;对蔬菜、蛋类等农产品,实行可追溯制度;
2. 运输及运输费用:正常均由供应商承担;
3. 验收要求:供应商每次均应提供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
四、预算金额: 379.12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