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对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24日(一般不小于15天)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副食品配送服务 | 采购3家副食品配送商,负责我部的副食品配送,期限一年。能够按时将符合安全要求的副食品配送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按月付款。 | 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 350 | 202+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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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⑥截止开标日前3年内,供应商受过行政处罚且未过处罚期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53074262@qq.com同时抄送至236893327@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
八、联系方式
刘先生:0554-3215885,邮箱:416770584@qq.com(代理机构)
曹先生:0554-2922537,邮箱:253074262@qq.com(需方)
陈女士:0554-2922538 邮箱:236893327@qq.com(采购方)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0554-292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