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04月07日 19:2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时尚新城产业园公共食堂2楼承包经营权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于都县雩盈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于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07日 19:2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33.8852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70024547 | ||
采购单位 | 于都县雩盈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于都县上欧工业园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159700245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于都县广场东菜园坝路(晔兴测绘楼上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丁玉梅0797-6266609 |
项目概况
时尚新城产业园公共食堂2楼承包经营权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D2023-YD-ZJ004
项目名称:时尚新城产业园公共食堂2楼承包经营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3.8852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保障园区企业员工用餐,拟通过采购方式选取时尚新城产业园食堂2楼(约2101.15㎡)食堂经营方,租期为5年,租金单价预算10元/平米/月,第四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10%。
2、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交供应商本食堂全部营业额应先转入我司专户,我司再按月扣除当月租金后,全额无息转入成交供应商公账。
3、成交供应商不得整体转包、分租给他人经营,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或现场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省于都县广场东菜园坝路(晔兴测绘楼上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省于都县广场东菜园坝路(晔兴测绘楼上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保险、本票、支票、保函(响应供应商任选其一);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贰万元。
3、采用银行转账电子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号响应供应商自行从谈判文件获取(见下方)。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采购代理帐户;
采用保险或银行汇票或本票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者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本票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者保函递交给采购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请各潜在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响应无效,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项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二)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三)经营服务费用:按成交价逐月足额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都县雩盈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上欧工业园
联系方式:孙先生15970024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于都县广场东菜园坝路(晔兴测绘楼上12楼)
联系方式:丁玉梅0797-626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1597002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