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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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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冀东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招标

招标详情

内蒙古冀东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3-04-08 09:05:06
招标基础信息
编号:CNM-ZB-2023-0047
标书号:CNM-ZB-2023-ZX-013
招标单位: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04-14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04-17 09:30:00
开标时间:2023-04-17 09:30:00
招标类别:管理咨询
期望收货日期:2023-05-01 - 2024-04-30
收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武川县鑫川工业园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无需缴纳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编码 采购工厂 文档/附件 备注 最高限制单价(元) 税率
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劳务服务 1 电汇承兑等 CNM1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武川) 850000 6% (增值专票)
详情描述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进行招标,拦标价85万(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投标人仅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合格的投标人

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餐饮服务营业范围。

1.2. 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

1.4.在金隅集团、冀东集团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以及信誉较好的供应商。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投标人具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项目规范:国家和行业标准

3.响应时间:最短时间

4.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鑫川工业园区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投标文件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要点三部分,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标书上传阳光平台,需转化为PDF格式,确保清晰,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则视为认同本次开标会结果。

6.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7报名截止时间:2023-4-14 17:00:00

8.报价截止时间:2023-4-17 9:30:00

9.开标时间:2023-4-17 9:30:00

10.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鑫川工业园区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项目要求:武川厂区(含巨金山矿区)和玉泉厂区食堂餐饮服务业务,不含食材采购。

(1)负责协助甲方编制餐厅所有管理职责、相关工作流程与标准。

(2)制定餐饮服务管理方案并遵照执行。

(3)乙方负责对其雇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低于6小时/月。

(4)遵守甲方餐饮成本管控的规定,接受甲方按合同约定的监督检査、考核,乙方按甲方规定合理使用日常消耗品。

(5)遵守甲方食堂管理制度,领用、使用严格按甲方规定流程执行。

(6)乙方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生产区域(除送餐时间)。

(7)乙方按月提供的餐饮服务达不到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按合同约定考核乙方当月管理服务费。

(8)乙方员工需持证上岗(厨师证、面点师证、健康证),所有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服务人员年龄应达到甲方要求(女45岁、男50岁以内)。本项目现场主要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确保具备高水平全面管理人员和业务的能力。

(9)乙方应与其雇用员工缴纳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150万/人,乙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在实际经营中,若有因制度不完善,教育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造成后果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在用电、菜品加工、玻璃清洁、设备物品清洁清理等作业方面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做到规范使用安全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12)乙方在合同期内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提前得到甲方同意,且保证调换人员符合甲方要求。

(13)正常倒班期间按照甲方需求,早上7:05、中午11:30、晚18:00就餐时间安排每日就餐工作,且每日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送餐服务;检修期间按照甲方提供的实际时间安排就餐工作,检修期上午10:00左右、晚23:00左右提供送餐或安排晚上加餐工作;就餐时间调整以甲方要求为准。

(14)合同执行期满,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交还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核算工作。

(15)按照甲方要求填写各类相关记录报表,确保各类报表真实反应当日实际情况。

12、服务期: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13、付款约定: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于次月10日前出具考核结果及结算单,乙方根据甲方的考核结果及结算单开具同等金额税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变,价税合计金额相应调整,甲方收到发票后当月挂账、支付

14、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标法。

15.联 系 人:吴越

16.联系电话:18148261144

17.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鑫川工业园区

18.中标结果公示:开标后5个日历天内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网址: http://cg.jdsn.com.cn/
联系人
吴越 18148261144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cg.jdsn.com.cn/search-bid-details?bidId=22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