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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JLZLCB-W1003)
发布于 2023-04-10

招标详情

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JLZLCB- W1003)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3-JLZLCB-W1003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食堂日常使用的副食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蛋类、水产、豆制品、干调、牛奶和其它预包装食品(包含饮料、瓶装水、面包、饼干、方便面等)等的供应、运输、分发等。

2.服务周期:本项目合同意向期为1年,计划配送开始日期为2023年5月份。

3.定价基准:蔬菜、水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豆制品以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官方网站公示价格的最高价为基准,按投标优惠率下浮后计算供应价格;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网未涵盖的调料、牛奶、预包装类商品,以许昌市大型超市上架商品的零售价格为基准,按投标优惠率下浮后计算供应价格。具体调价方式见招标文件。

4.配送地点:主要在河南省许昌市和漯河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此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包括冷藏库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员工不少于10人,配送车辆不少于5辆(包括箱货车、冷链车等),其中冷链车不少于3辆。

(三)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经济实体,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副食品,年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元。本次招标只接受中资控股企业投标,不接受外资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投标。

注:年营业额以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22年报告未出的企业可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公司员工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配送车辆应为公司、公司法人名下或签订租赁协议车辆;仓储面积以现场考察实际测量为准,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机构子公司视为独立公司。

(四)报名企业之间不得有以下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或销售型企业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若参加供应商为同一公司不同地区分公司,则取消该投标企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资格。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甲方应急物资筹措各类需求。

(七)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八)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9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不接受邮寄及电话递交,需现场递交资料。

(二)报名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三)报名资料包括内容:提交以下资料,并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每页加盖公章,密封完好且封面标明“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报名文件(项目编号:2023-JLZLCB-W1003)”。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社保记录;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企业近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企业近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付款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报告未出的企业可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

11.公司提供不少于10人、不少于最近连续6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12.公司提供不少于5辆的配送车辆(包括箱货车、冷链车等),其中冷链车不少于3辆。若为投标人名下的车辆,提供行驶证和购置发票;若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和非现金支付的付款凭证;

13.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若为投标人名下的场所,则提供产权证明;若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和非现金支付的付款凭证);

14.经营场所面积(包括冷藏库房面积)相关证明材料及平面图;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系指2015年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九条相关内容)

1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17.提供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在军队供应商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和未被列入暂停名单网页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六、审查方式

报名审查采取即报即审的方式,报名通过以第十条联系人的电话通知为准。如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保留我方处罚权益。

七、现地考察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部将对通过报名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以商家具体营业票据(票据显示近一年内有对应本次招标的销售内容),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仓库、冷库的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发现有借用他人营业或生产经营场所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保留我方处罚权益。

河南地区商家采取现地考察的方式,省外企业商家采取提供视频资料和实时视频查看的方式。

八、招标文件发放

考察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联系电话

联系人: 吴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17703996634 18937419688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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